济南市天桥区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暨跨部门综合监管抽查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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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监管 | 联合监管 | 抽查检查 | 区级责任单位 | 抽查检查事项 | 抽查检查 | 抽查检查内容 | 实施 | 抽查检查时间 | |
1 | 节能审查 |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发展改革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 项目建设单位 | 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能效水平落实情况;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情况;其他相关内容。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能源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能源行业节能监督检查 | 能源行业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执行情况;能源行业生产单位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能源行业用能单位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培训等情况;能源行业重点用能单位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情况;能源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考情况;能源生产经营单位无偿或者低于市场价格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情况,或对本单位职工按能源消费量给予补贴情况,能源行业用能单位实行能源消费包费制情况。 | ||||||
2 |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检查 | 校外培训机构 |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办学内容等进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抽查检查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校外培训机构与参训学员或家长签订《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从教人员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公示;培训教材是否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是否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开展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上课时间是否与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冲突;培训课程的时段安排是否有违规情况(义务教育学科类)。 | 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约定试用期。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县级 | |||||
3 |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监管领域 |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 招生考试机构、考点、高校、印制单位、评卷单位 | 教育招生考试命题、试题印制保管、考试组织、评卷统分、录取安全等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2月 |
配合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教育招生考试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 | 招生考试机构、考点周边电磁环境 | 对考点周边的电磁环境进行监测,对不明信号、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定位和查找,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 | 省、市级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考试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 招生考试机构、考点、高校 | 1.命题、试卷(含答卷)印制运送保管、评卷、录取等环节的安保情况。2.开展考前保密检查。3.配合打击作弊行为。4.在考试期间和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情况。5.及时删除有害信息情况。6.考点周边秩序情况。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保密部门 | 区委办公室(机要保密) | 保密监督检查 | 组织开展对招生考试涉密事项进行保密监督检查。 | ||||||
4 | 学校检查 |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 发起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采光照明检查 | 中小学校 | 教室灯具安装规范情况,课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等。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学校卫生的检查 | 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情况;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 市、县级 |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检查 | 发起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检查 | 各类学校 | 随机抽取配备目录要求的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对学校的装备质量、装备条件、装备管理、装备应用及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学生服、学校絮用纤维制品招标、采购及管理情况;学校建立并执行絮用纤维制品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情况、学校絮用纤维制品的产品标识是否规范及产品质量状况。 | 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学生服质量监督检查 | 絮用纤维制品:是否按规定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是否按有关规定标注标识;是否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否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是否伪造、冒用质量标志或者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 市、县级 | |||||
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检查 | 普通中小学 | 中小学办学行为:检查中小学校是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是否使用未定审定教材,是否存在超出省定目录推荐教材教辅、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是否按程序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 市、县级 | 5月-8月 | ||
配合部门 | 新闻出版部门 | 区委宣传部 | 对省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印刷或者复制、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的检查 | 中小学教材教辅出版物的内容、编校、装帧设计等方面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 省、市、县级 | |||||
5 | 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检查 | 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的检查 | 已开工建设的稀土技术改造核准项目 | 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以后的项目实施情况。 | 省、市、县级 | 5月-8月 |
配合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人员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起重机使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设置情况;防积水情况;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 | ||||||
6 | 食盐专营工作检查 | 食盐定点企业资质、流通渠道、销售范围、经营记录、食盐储备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承担食盐专营监管职能的各部门)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食盐专营工作检查 | 山东省内食盐定点企业和来鲁经营食盐业务的外省食盐批发企业、其他制盐企业 | 食盐定点企业资质、流通渠道、销售范围、企业(零售单位)生产经营记录、食盐定点企业社会责任储备情况检查。 | 省、市、县级(承担食盐专营监管职能的各部门) | 6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7 | 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 监控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单位的监控化学品有关情况的检查 |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监控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以及进出口监控化学品的单位 | 是否存在故意漏报、误报、隐瞒、拒报有关监控化学品的资料、数据或者妨碍、阻挠化学工业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履行检查监督职责的行为;是否存在未经生产特别许可新建、扩建或改建用于生产第二类、第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设施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生产监控化学品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使用监控化学品的行为。 | 省、市、县级 | 5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8 |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 |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民族宗教部门 | 区委统战部(区民族宗教局) | 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条件的监督检查 |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 生产清真食品的单位生产清真食品的条件、清真标识的使用等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生产企业(不含畜禽屠宰企业、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 | 县级 | |||||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 食品销售者的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经营过程控制等。 | 市、县级 |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日常经营行为的行政检查。 | 省、市、县级 | ||||||||
9 | 宾馆、旅店监督抽查 | 1.宾馆、旅店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宾馆、旅店取得许可证及治安安全情况的检查 | 各类宾馆、旅店 | 1.是否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是否安装并规范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2.是否严格落实“四实”(实名、实数、实情、实时)登记制度,重点是检查落实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规定情况;3.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 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工程建设活动中各方主体对工程建设标准的执行情况。 | ||||||
10 | 保安行业相关单位抽查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从业单位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设立分公司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培训单位基本情况;保安培训教学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县级 | |||||
11 | 养老机构监督检查 |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情况 | 发起部门 | 民政部门 | 区民政局 |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情况 | 养老机构 | 养老机构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预收费情况。 | 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卫生的检查 |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检查养老机构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检查 | 养老机构食品经营许可,食堂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养老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
12 | 殡葬服务单位、用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 |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民政部门 | 区民政局 | 殡葬服务单位服务公开、收费管理、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等情况 | 殡葬服务单位(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 | 殡仪馆提供遗体整容、遗体防腐、告别(守灵)等殡仪服务,以及吊唁设施、设备租赁和销售殡葬用品是否存在未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是否存在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以及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
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民政部门 | 区民政局 | 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性、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情况 | 殡葬服务单位(公墓) | 是否存在修建超标准墓位、违规预售租,公益性公墓改变公益用途、开展对外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服务公开、制度建设、优质服务、行业建设、安全管理等问题。 | 市、县级 | 3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 区自然资源局 | 用地现场检查 | 针对民政部门提供单位名单落图比对,检查非法扩建、少批多占等自然资源非法行为。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
配合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生态保护检查 | 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占用生态敏感区的经营性公墓名单,检查是否有在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建设经营性公墓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 | ||||||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 | 发起部门 | 民政部门 | 区民政局 | 对殡葬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 | 殡葬用品的生产、经营机构 | 是否存在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是否存在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及不合格殡葬用品。 | 市、县级 | 3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
13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发起部门 | 财政部门 | 区财政局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14 | 代理记账机构 |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 发起部门 | 财政部门 | 区财政局 | 代理记账机构检查 | 代理记账机构 | 代理记账机构资格条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情况、制度建设与落实情况等。 | 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
15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财政部门 | 区财政局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 在山东省内执业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检查。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16 |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 |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财政部门 | 区财政局 | 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管理工作的检查 | 市属金融企业 | 是否按规定处理职工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是否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提留准备金、分配利润;财务风险控制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按规定顺序清偿债务、处理财产;是否按规定确认经营收益;是否按规定列支经营成本、费用;是否按规定提交设立、变更文件;是否按规定开设和管理资金账户;资产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形成账外资产;是否按规定处理财政资金、国有资源;筹集和运用资金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情况;财务信息情况;是否存在其他监督检查事项;是否违反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其他规定。 | 省、市、县级 | 4月-12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17 | 劳动用工监管领域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 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 ||||||
配合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 ||||||
劳务派遣用工检查 | 发起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 劳务派遣单位及劳务派遣用工单位 |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是否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用工单位是否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岗位以外的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 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 ||||||
配合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督查、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督查 |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情况。 | ||||||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执法检查 | 发起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 |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所有用工单位、船员服务机构 | 是否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以外的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县级 | 3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黑中介与非法用工情况检查;精神控制类有害培训活动情况和重点人员底数。 | ||||||
配合部门 | 海事部门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船员服务机构服务开展船员业务相关台账、合同协议、服务制度等。 | 分支海事局 | |||||
18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监管 | 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对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的检查 | 涉消耗臭氧层物质企业 | 对消耗臭氧层物质含氢氯氟烃 (HCFCs)年度生产配额、使用配额(100吨及以上)和使用备案(100吨以下)情况的检查;对销售ODS企业和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对含ODS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者灭火系统的维修、报废处理,ODS回收、再生利用或者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备案情况的检查;对副产四氯化碳(CTC)和甲烷氯化物企业合法销售和处置CTC情况的检查;对使用ODS作为化工原料用途的企业的ODS采购和使用情况。 | 市、县级 | 3月-7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19 | 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管 |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检查 | 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核技术利用单位 | 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和管理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准确性、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三废”管理情况的检查。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核技术利用单位行政检查 | 放射源储存场所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职业卫生的检查 |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组织和措施建立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开展情况;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处置情况。 | 市、县级 | |||||
20 |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领域 |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 | 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编码登记、排气监测、远程定位监控、禁用区管控等内容。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进入建筑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 建筑工程建设项目 | 检查进入建筑工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具有环保标识。 | |||||
配合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 |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 交通运输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 | |||||
配合部门 | 水利部门 | 区水务局 | 对水利工程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监督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 1.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工地使用达标机械,并将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使用情况及时告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 |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检查特种设备。 | |||||
21 | 环境保护监管领域 |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环境执法检查 | 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重点涉气企业 | 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启动情况。2.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 省、市、县级 | 根据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时间确定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 1.是否存在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2.督查高排放车辆临时禁、限行方案落实情况。 |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负责监督和指导各市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含拆迁)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城市主干道保洁措施。 | ||||||
配合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 公共交通保障。 | ||||||
配合部门 | 气象部门 | 市气象局 | 重污染天气应急跨部门综合监管 | 提供技术支持。 | ||||||
22 |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抽查 | 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归集移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市县城建档案工作管理部门,工程项目建设单位 | 对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是否按规定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项目档案进行检查;对建设单位移交的建设项目档案是否规范、完整、及时进行检查。 | 省、市、县级 | 6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23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 |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检查 | 民用建筑节能单位、施工单位 | 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各项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 省、市、县级 | 7月-11月 |
配合部门 | 水利部门 | 区水务局 |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 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情况;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含重大变更)情况;水土保持后续设计情况;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取、弃土(渣、石、矸石、尾矿等)场选址及防护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 ||||||
24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及招标代理机构事中事后行为的监督检查 | 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 | 建筑业企业资质合规情况;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 | 省、市、县级 | 6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25 |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对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筑市场的监管检查 | 建筑市场从业单位 | 检查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支付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工人实名制考勤情况。 | 省、市、县级 | 6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有下列行为之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 市、县级 | |||||
建筑市场消防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上一年度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专业建设工程项目 |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 市、县级 | 4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 临时消防水源情况和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 |||||
26 | 对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与资质的监督检查 | 对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与资质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与资质的监督检查 | 勘察设计单位 |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和资质合规情况。 | 省、市、县级 | 8月-9月 |
配合部门 | 国防动员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 在检查的单位中,从事人防工程设计的单位是否具有人防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 ||||||
27 | 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 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 勘察设计单位 | 对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检查。 | 省、市、县级 | 8月-9月 |
配合部门 | 国防动员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 ||||||
28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 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合规情况;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审查行为。 | 省、市、县级 | 8月-9月 |
配合部门 | 国防动员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对人防工程责任主体履行质量责任行为和对单建式人防工程实体的全面质量监督检查、对防空地下室及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地下工程实施的防护专项监督检查 | 检查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的审查行为。 | ||||||
29 | 燃气经营、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监督检查 | 1.燃气经营许可证取得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燃气管理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燃气行业监督检查 | 燃气经营企业 | 依法组织开展燃气工程建设和经营活动情况;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包括: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落实安全培训、宣传情况。主要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抢险抢修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开展情况;企业落实燃气设施设备的检查保护、检测检修、更新维护的情况。包括各类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的检验检测等;燃气储存输配、调压计量、灌装以及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情况。包括:警示标识、通讯电力、安全监控、消防设备、防雷防静电等设施设备的配备管理等;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机构、计划,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编写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等;落实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包括:制定修订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器材准备、事故应急演练和处置等;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服务情况。包括:建立用户档案、开展安全宣传、定期入户安检、报修电话畅通及抢修及时、按与单位用户签订供应合同供气等;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包括:制定检查计划、检查记录完整、隐患处置及时等;对燃气储存输配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的检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建设程序、办理建设手续情况;依法对压力容器、阀门仪表等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检测登记备案等情况;依法依规对各类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情况;科学编制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情况;依法依规办理经营许可情况;安全监控设施设备和措施配备落实情况;燃气经营者是否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是否按期进行燃气经营许可定期核验,是否满足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继续经营等。 | 省、市、县级 | 10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检查 |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检查燃气气瓶充装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 ||||||
30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务部门) | 区水务局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检查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单位 | 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31 |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务部门) | 区水务局 | 城市供水水质监督检查 | 城市供水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 城市供水水质。 | 市、县级 | 9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检查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供管水人员、水质检测、供水设施等卫生管理情况。 | ||||||
32 | 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 | 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务部门) | 区水务局 | 城市防汛安全监督检查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 城市防汛安全。 | 市、县级 | 5月-9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33 | 对城市节水的监督检查 | 对城市节水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务部门) | 区水务局 | 对城市节水的监督检查 | 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非居民用水单位 | 1.用水单位是否开展水平衡测试。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水利部门 | 区水务局 | 对节约用水的行政检查 | 是否符合计划用水管理要求。 | 市、县级 | |||||
34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务部门) | 区住建局或区水务局或区城管局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监督检查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单位 |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管理情况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并对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 市、县级 | 9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35 | 城市园林绿化 | 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管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城市管理局 | 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 | 园林绿化行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及合同约定人员、设备投入情况,施工进度完成情况等合同履行情况;苗木栽植、土建施工、景观效果、养护管理等施工质量情况;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情况;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施工人员(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质量员)履职情况;项目现场安全防护、扬尘防治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否受到行政处罚等信用承诺履行情况;企业自身制度建设、人员设备管理、专业培训、档案管理等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36 | 房地产市场监督执法检查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监督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 | 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备案且满足备案条件;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 省、市、县级 | 4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市、县级 |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 | 房地产经纪机构 | 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 省、市、县级 | 4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市、县级 | |||||
对租赁行为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租赁行为的行政检查 | 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 检查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备案或提交开业报告;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 | 省、市、县级 | 4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市、县级 |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商品房预售活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 市、县级 | 4月-6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等。 | ||||||
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 房地产开发企业 |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的商品房预售行为的检查。 | 市、县级 | 4月-6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 市、县级 | |||||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 市、县级 | ||||||||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 物业服务企业 | 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承接退出项目;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依约提供服务;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使用公共部分;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依法报送报告信息。 | 省、市、县级 | 4月-9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保安服务公司开展活动情况的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及保安员管理情况。 | ||||||
37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领域(农业农村) | 农药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药监督检查 |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 | 农药标签、农药许可证件、农药生产原料进货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购销台账。 | 省、市、县级 | 5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农药广告检查。 | ||||||
肥料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肥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登记肥料产品进行监督抽查 | 肥料生产经营企业 | 1.包装标签是否规范。2.登记证号是否有效。3.原料与登记是否一致。4.企业生产条件能否符合生产要求。 | 省、市、县级 | 4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监督检查 | 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统计部门 | 区统计局 |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检查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核实统计数据质量。 | 省、市、县级 | |||||
种子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 种子生产经营者 | 生产经营许可、品种审定、品种权授权、标签和使用说明,经营主体备案,生产经营档案,农作物种子质量。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种子广告检查。 | ||||||
38 |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领域(畜牧兽医) | 对兽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 对批准生产的兽药进行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活动的行政检查;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兽用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制兽药监督检查;兽用生物制品批签发样品销毁的监督检查;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兽药广告检查。 | ||||||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兽药经营企业 | 对兽药经营单位GSP运行、兽药采购、存储、销售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兽药广告检查。 | ||||||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抽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 是否遵守饲料法规、许可备案条件、饲料标签等强制标准要求;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要求的生产环境。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饲料、饲料添加剂广告检查。 | ||||||
39 | 牲畜、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情况的检查 |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 规模养殖场 | 动物卫生防疫条件;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粪污处理情况其他等。对兽药使用、禁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兽药使用环节是否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是否使用禁用药品。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 | ||||||
40 | 农产品加工相关情况的检查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 发起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查 |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的企业 |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济南海关 | 泉城海关、莱芜海关 | 对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查验、检疫、检验 | 按照海关总署统一规定执行。 | ||||||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绿色食品的监督检查 | 证书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获证企业 | 产地环境、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标志使用。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不含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条件、生产过程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从业人员管理等情况。 | 县级 | |||||
配合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畜禽养殖的监督检查 | 动物卫生防疫条件;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粪污处理情况其他等。对兽药使用、禁用药品的监督检查。兽药使用环节是否遵守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兽药安全使用规定,并建立用药记录,是否使用禁用药品。 | 省、市、县级 | |||||
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生鲜乳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 | 生鲜乳收购站 | 查验是否具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生产收购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生鲜乳生产收购相关记录是否完整;监督抽查生产收购的生鲜乳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质量管理制度、产地环境及设施、投入品管理、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 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企业 | 质量管理制度的检查;产地环境(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及设施的检查;投入品管理的检查;质量管理及标志使用的检查。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 经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是否规范使用专用标志。 | ||||||
41 | 种子市场监管 |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发起部门 | 农业农村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生产、调运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的检疫检查 | 农业植物种子及应检植物、植物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 | 生产农业植物种子的单位是否按要求申报产地检疫;繁育基地选址是否征求植物检疫机构的意见;生长期间是否有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核查有无植物检疫证书;核查证书是否真实有效;核查实物与证书品种、数量等内容是否一致。 | 省、市、县级 | 5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对草种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对饲草草种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饲草草种生产经营单位 | 饲草草种生产经营企业检查内容: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部《草种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草种子生产经营是否符合要求等。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42 | 动物防疫、诊疗、病原微生物监督检查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 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 对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行政检查。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监督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 | 检查动物诊疗机构诊疗活动情况、执业兽医乡村兽医执业情况。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畜牧兽医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监督检查 |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 | 对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的行政检查、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行政检查。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43 | 汽车市场监管 | 新车销售市场监管 | 发起部门 | 商务部门 | 区商务局 | 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 | 新车销售企业 | 是否存在加价销售行为;是否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是否随车交付必要凭证和文件。 | 市、县级 | 5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新车销售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发起部门 | 商务部门 | 区商务局 | 二手车交易市场的检查 | 二手车交易市场 | 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流程以及建立保存二手车交易档案合规情况。 | 市、县级 | 5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二手车市场监管 | 检查二手车市场登记服务站是否按规定办理车管业务。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依职责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相关经营行为 | 依职责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相关经营行为。 |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二手车交易市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 发起部门 | 商务部门 | 区商务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的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 市、县级 | 5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活动检查 |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 ||||||
44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检查(三项制度相关情况) | 发起部门 | 商务部门 | 区商务局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检查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企业 | 实名购卡制、非现金购卡制、限额购卡制。 | 市、县级 | 7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 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 ||||||
45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商务部门 | 区投资促进局 |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 外商投资企业 | 外商投资企业初始、变更报告;外商投资年度报告。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直销企业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重大变更情况未经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未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未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直销员报酬总额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未建立完备的信息报备和披露制度,未按照有关法规、规章要求报备和披露信息。 | 省、市、县级 | |||||
46 | 成品油流通领域检查 |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指定部门(商务部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 | 区商务局 | 市、县依职责确定抽查事项 | 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 | 1.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准入要件完备情况。2.企业油品购进台账情况。3.企业加油设施罩棚标注企业名称合规情况;如开展特许经营的,“特许经营”字样标识合规情况。 | 市、县级 | 市县根据监管实际确定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加油站经营监督检查 | 散装汽油销售管控规定执行情况(检查散装汽油销售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情况)。 | ||||||
配合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对加油站油气回收的检查 | 加油时是否将集气罩同汽油油箱紧密结合;油料卸车时,管路是否按照规范要求正确连接(现场检查未遇卸车可调取监控录像),卸油过程中卸油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卸油完成后连接软管管内是否有残油,一次回收集气管是否有破损、开口、密封不严等影响油气密闭收集的问题;企业是否开展一年一次自行监测并妥善保存记录,检测报告按照标准规范开展检测,是否存在过期、缺项,是否存在数据造假;是否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台账,油气回收系统运维台账是否规范存档;油气回收系统是否按照标准要求开关相应阀门;油气回收管道是否存在油气泄漏;加油站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是否正常运转;油气处理装置(三次油气回收)是否正常运转且达标排放。 |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 经营许可证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情况。 |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加油站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
47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 娱乐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依法经营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依法设立的检查 | 文化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 市、县级 | 3月-8月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检查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娱乐场所经营情况抽查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 |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 ||||||
48 | 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检查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取得、标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设立的检查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 市、县级 | 3月-8月 |
对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检查 |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遵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情况。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
配合部门 | 网信部门 | 区委宣传部(网信) |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 依法检查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在互联网上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是否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 | 市、县级 | |||||
49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 1.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依法设立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从业单位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取得许可证情况。 | 市、县级 | 3月-8月 |
对营业性演出依法报批的检查 | 举办营业性演出是否经过相关文化主管部门批准。 | |||||||||
对演出经纪人遵守《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中演出经纪人遵守《演出经纪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 |||||||||
对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遵守依法经营的检查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情况。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从业单位的检查 | 演出举办单位是否制定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公安部门核准的观众数量、划定的观众区域印制和出售门票。 | 县级 | |||||
50 | 艺术品经营单位的检查 | 1.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艺术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立情况。 | 市、县级 | 3月-8月 |
对艺术品经营单位遵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遵守《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情况。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51 | 旅行社行业监管及其安全生产的检查 | 1.旅行社取得许可证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旅行社依法设立的检查 | 旅行社 | 旅行社依法设立情况,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等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取得经营许可。 | 市、县级 | 3月-8月 |
对旅行社分支机构依法设立的检查 | 分支机构依法设立情况,名称、标牌、经营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
对旅行社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检查 | 依法经营情况,有无虚假宣传行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
对旅行社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的检查 | 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提供与合同内容相符的旅游服务。 | |||||||||
对旅行社其他依法经营行为的检查 | 其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 |||||||||
对旅游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检查 | 员工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旅游包车情况、责任险投保等旅游安全落实情况。 | |||||||||
配合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抽查 | 旅游包车客运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检查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检查 | 旅行社相关旅游经营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 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的监督检查 | 旅游广告检查。 | ||||||||
52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包括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设立的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设立情况,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是否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 | 市、县级 | 3月-8月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要求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检查 | 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情况。 |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检查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履行情况。 |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检查 | 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情况。 |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的检查 | 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未成年人禁入标志情况。 |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联合检查。 | 县级 | |||||
53 | 文物拍卖、文物购销检查 |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资质及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依法依规设立的检查 | 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 | 文物拍卖企业、文物商店依法依规设立情况。 | 市、县级 | 3月-8月 |
对经营文物拍卖、购销的企业依法经营的检查 | 文物拍卖及经营活动是否遵守《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物拍卖管理办法》。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54 | 文物保护单位的检查 | 文物安全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文物保护的监督检查 | 文物保护单位 | 不可移动文物安全事故防范情况及安全保护措施;文物保护单位遵守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情况。 | 市、县级 | 3月-8月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
55 |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对博物馆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博物馆及其行业组织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博物馆 | 博物馆设立运行状况,包括陈列展览、藏品情况。 | 市、县级 | 3月-8月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
56 | 艺术考级机构的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依法设立及依法组织考级活动检查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级简章发布的检查 | 艺术考级机构 | 考级简章是否发布。 | 市、县级 | 3月-8月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级内容的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级内容是否是本考级机构教材确定的内容。 |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常设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和开考专业的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常设工作机构、专职人员和开考专业是否符合规定。 |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备案的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基本情况和合作协议是否合规、是否备案。 |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资格条件及合作协议的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承办单位资格条件及合作协议。 |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备案的检查 |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考前是否未按规定将考级简章、考级时间、考级地点、考生数量、考场安排、考官名单等情况进行备案。 | |||||||||
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聘任考官的执考行为的检查 | 考官是否具备资格,是否照规定要求实行回避。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
57 | 新文化娱乐相关监管领域 | 剧本娱乐经营活动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剧本娱乐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 | 1.活动场所备案、变更情况。2.使用的剧本、脚本备案及变更情况。3.未成年人限入、禁入标志设置情况。4.剧本娱乐活动设置适龄提示,其使用的剧本标明适龄范围情况。5.使用的剧本、脚本内容合规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治安管理的监督检查 |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治安管理工作。 |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省、市、县级 | |||||
58 | 线上医疗领域 | 线上医疗行为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互联网诊疗行为的监督检查 | 线上医疗服务单位 |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情况。《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落实情况。《山东省互联网诊疗管理实施办法》落实情况。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监督检查 | 网络运营者网络安全领导机构、专门管理部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人员配备、及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是否开展网络安全监测,监测记录网络运行状态,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是否采取数据分类、重要数据备份和加密等措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网络安全风险测评情况。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网络安全负责人和相关岗位人员教育训练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及公安机关通报事件的整改情况。配合公安机关其他依法应当开展检查的内容。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省、市、县级 | |||||
59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查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1.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2.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3.消毒产品卫生质量。 | 市、县级 | 4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60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检查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检查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企业 | 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 | 市、县级 | 4月-10月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
61 |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检查 | 1.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 1.矿山企业相关证照情况(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验收等);3.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安全投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4.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安全出口、主通风机运行监控、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配备、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顶板监测管控和采空区普查治理监测、探放水制度落实水害隐患治理、提升设备定期检测检验、井下排水、淘汰危及安全生产工艺设备、图纸真实性);5.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6.地下非煤矿山企业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尾矿库生产经营单位或尾矿库管理单位的行政检查 | 1.企业相关证照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安全评价、验收等);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4.领导带班、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5.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6.安全投入、工伤保险情况;7.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情况;8.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自然资源部门 | 区自然资源局 | 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 | 采矿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行为。 | ||||||
配合部门 | 地震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检查 | 年产200万吨以上的非煤矿山是否依法取得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许可,是否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 ||||||
62 | 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检查 | 1.对冶金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冶金、有色企业 | 企业相关证照情况;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领导带班、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投入、工伤保险情况;应急预案、应急器材和应急演练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对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行政检查 | 人员管理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起重机使用情况;人员聚集场所设置情况;防积水情况;有色金属铸造、浇铸流程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情况。 | |||||||||
配合部门 | 地震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检查 | 大型有色金属工业项目是否依法取得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许可,是否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 省、市、县级 | |||||
63 |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检查 |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行政检查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 | 安全生产许可情况;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情况;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情况;外包工程管理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和使用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气象部门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情况。 | 市、县级 | |||||
市气象局 | 防雷安全管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现状及检测维护情况。 | |||||||||
配合部门 | 地震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抗震设防要求的行政检查 | 大中型化工和石油化工生产企业的主要装置及其控制系统的建筑是否依法取得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许可,是否依法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 | 省、市、县级 | |||||
64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的行政检查 | 一、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备案制度的执行情况;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情况;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教育培训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专项抽查 | 抽查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运输许可(备案)的执行情况。 | ||||||
65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的行政检查 |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 安全许可证取得并保持情况;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设置及落实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办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气象部门 | 市气象局 | 雷电防护重点单位的安全检查 |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情况。 | 市、县级 | |||||
市气象局 | 防雷安全管理、雷电防护装置安全现状及检测维护情况。 | |||||||||
66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的行政检查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情况;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技术服务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67 | 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检查 |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开展安全培训活动情况的行政检查 |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 | 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培训收费的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68 | 危险化学品相关监管领域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应急管理部门 | 区应急管理局 | 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 | 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登记建档、备案、监测监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核销和安全管理工作。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对企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 ||||||
69 | 登记事项检查 |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企业 | 检查是否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涂改行为。 | 省、市、县级 | 3月-12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 | 检查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等所使用的名称是否与登记注册的名称相同(其中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是否存在擅自变更名称的行为;合伙企业是否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名称情况开展核实。 | ||||||||
区市场监管局 | 经营(驻在)期限的检查 | 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期限,是否存在超出经营(驻在)期限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的检查 | 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是否与实际路牌、楼层等情况一致。 | ||||||||
区市场监管局 | 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 | 主营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的范围一致,是否存在超出登记的经营(业务)范围开展一般性经营活动的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查 | 对属于实缴制行业的企业出资情况进行核查,检查企业提交的验资报告、财务报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排查有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虚报注册资本等线索。 | ||||||||
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 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担任其他被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否变更未登记。 | ||||||||
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 通过现场核查,或电话、视频、函询等方式对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进行核实,排查是否存在身份被冒用的情况。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70 |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 |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3月-12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71 | 网络交易平台检查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 | 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网信部门 | 区委宣传部(网信) |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 对网络交易平台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检查,检查信息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 市、县级 | |||||
72 | 直播带货相关监管领域 | 直播带货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网络直播带货单位 | 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 | 涉及直播带货的网络交易平台 |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 | 省、市、县级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食品销售者 | 食品销售者的资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人员管理、设施设备、经营过程控制等。 | 市、县级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 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特殊食品销售者 | 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资质、经营条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 网络直播带货单位 |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网信部门 | 区委宣传部(网信) |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 对网络信息内容安全的检查。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的网络表演的行政检查 | 对网络直播带货中网络表演活动的行政检查。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广电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1.对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1.对非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的行政检查。 | ||||||
配合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对依法缴纳税收行为的监督检查 | 对依法缴纳税收行为的监督检查。 | ||||||
73 | 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领域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监管 | 学校食堂 | 食堂经营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控制、加工制作过程、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 | 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食品安全检查 | 学校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开展日常自查、鼠害防治等情况。 | ||||||
74 | 特种设备相关监管领域 | 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对旅游景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监督检查。 | 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运营许可证检查 | 对A级旅游景区是否取得运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进行检查。 | ||||||
75 | 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1.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机动车检验机构 | 检验检测机构持续符合相应条件和要求、遵守从业规范、开展检验检测活动以及统计数据等;检查检验机构合规性检验行为。 | 省、市、县级 | 4月-12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 检查是否存在对未经检验、替检、擅自减少检验项目、降低检验标准等检验机动车出具虚假检验检结果的违法行为;是否为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出具检验合格证明。 | ||||||
配合部门 | 生态环境部门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检查 | 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是否有违规检测行为。 | ||||||
76 | 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检查 |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是否真实有效;产品专利宣传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存在为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情形。 | 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商标印制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 市、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1.地理标志名称使用行为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地理标志名称使用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地理标志名称使用是否合法规范;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使用是否合法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 市、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 市、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驰名商标使用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驰名商标使用情况的检查 | 驰名商标权利人 | 是否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产品包装和广告宣传。 | 市、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使用行为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涉外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外贸企业 | 涉外商标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涉外专利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涉外地理标志使用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 市、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市、县级 | |||||
77 | 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的检查 | 1.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检查 | 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 | 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要求;注册信息是否一致;专利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后,是否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分支机构设立是否具备相关条件;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是否按要求备案;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制度和运营制度等情况;专利代理机构经营活动是否存在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专利代理师是否符合执业条件并履行备案手续;专利代理师是否存在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平台宣传、承接专利代理业务的,检查是否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并及时更新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信息;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年度报告。 | 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 | 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 | 核实:登记注册信息与实际信息是否一致;使用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是否一致;检查:检查代理过程中是否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检查是否存在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法律文件、印章、签名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以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等手段招徕商标代理业务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的情形;检查是否存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委托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情形的,仍接受其委托的;检查是否存在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还申请注册其他商标的情形;检查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名单。 | 县级 | 3月-10月 |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市、县级 | |||||
78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检查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广电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检查 | 依法设置安装和使用卫星设施的单位 | 检查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跨部门综合监管 | 协助管理部门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技术检查。 | 市、县级 | |||||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的股东构成、资金来源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广电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的监督检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 | 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持证机构的股东构成、资金来源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 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79 | 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监管领域 |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游泳项目场所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体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游泳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 ||||||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滑雪项目场所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体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滑雪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市、县级 | |||||
80 | 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监管领域 |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潜水项目场所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体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潜水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市、县级 | |||||
对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攀岩项目场所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体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 | 体育高危攀岩项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许可证办理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专业人员证件公示情况;安全说明、警示情况;体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情况;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证件类型、数量、佩戴等情况;其他内容。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市、县级 | |||||
81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统计部门 | 区统计局 |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统计调查对象 | 检查统计台账、统计资料管理等基础工作。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82 |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发起部门 | 统计部门 | 区统计局 | 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 规模以上企业 | 核实统计数据质量。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市、县级 | |||||
83 | 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 |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检查 | 发起部门 | 医保行政部门 | 区医保局 | 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及医保经办业务开展监督检查 | 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 | 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价格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范围等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医保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传送数据、报告信息、公开费用;未经同意提供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医药服务;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 | 市、县级 | 4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卫生的检查 |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下列行为: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行为;不执行法定价格紧急措施、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不正当价格违法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等。 | ||||||
84 |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国防动员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对人民防空教育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城市规划区内的学校 | 学校实施人防教育中人防教师配备、人防授课表配置、人防授课情况。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学生体质健康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 | 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工作情况。 | ||||||
85 | 对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检查 | 1.对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 区财政局 | 1.对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的检查 | 经山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审批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含外省融资担保公司经批准在山东省设立的分支机构) | 融资担保公司资产比例合规情况;在保业务是否符合监管办法关于担保放大倍数和单户集中度有关要求;关联担保有关情况,包括是否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融资担保行为,是否以优于第三方条件为其他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为关联方提供融资担保后,是否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行为,其他变更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向监管部门备案;是否存在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山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其他违规问题。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市、县级 | ||||||
86 | 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 | 1.对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治理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 区财政局 | 1.对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治理情况的检查 | 截至去年年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小额贷款公司,扣除今年以来正式完成退出手续机构 | 是否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各治理主体是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是否按照监管规定开展业务;对外融资是否符合监管规定;是否按照监管规定和审慎经营要求,全面加强风险管理;是否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监管要求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否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信息等资料。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市、县级 | ||||||
87 | 对典当行的监督检查 | 1.对典当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地方金融管理部门 | 区财政局 | 1.对典当行公司治理情况的检查 | 取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典当行 | 典当企业法人股东存续;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变更;典当企业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典当企业资金来源;典当业务结构及放款;典当企业对绝当物品处理;当票、续当凭证使用;息费收取。 | 省、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市公安局 | 对典当行的治安检查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情况;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治安、安全防范有关规定及标准;治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立和落实情况。 | 省级 | |||||
88 | 煤矿企业生产、建设情况检查 | 1.煤炭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能源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煤矿企业生产、建设情况检查 | 煤矿(企业) | 煤矿生产任务下达情况、组织生产情况、矿井三量以及回采率管理情况;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情况;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管理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规章制度的检查 |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是否违反法律、法规。 | 市、县级 | |||||
89 |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 对长输油气管道企业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能源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 管道企业 | 管道企业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油气管道保护检查 | 关键时间节点、重大活动和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安防标准达标工作推进情况;管道周边治安防控情况,重点是管道沿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的院落、厂房和种植大棚等场所排查整治情况;油区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以及打击打孔盗油等违法犯罪情况。 | 省、市、县级 | |||||
90 | 新型储能相关监管领域 | 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能源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1.项目规划 | 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 | 1.加强项目规划。强化电化学储能电站源头管控,加强规划引领,合理确定电站选址、布局。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 市、县级 | |||||
配合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市、县级 | |||||
91 | 粮食购销检查 | 1.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粮食和储备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 | 粮食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 | 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粮食收购者执行质量标准情况;粮食收购者支付售粮款情况;粮食经营者建立台账和报送统计数据情况;粮食储存企业进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情况;粮食经营者使用仓储设施、运输工具情况;其他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 省、市、县级 | 5月-11月 |
区发展改革局 | 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 | 粮食收购企业遵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法律法规情况;粮食收购企业备案情况;粮食收购企业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粮食收购企业开展粮食收购政策宣传、验质检斤、粮款支付、报送收购进度等工作情况;政策性粮食收购主体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收购政策情况;承储企业在粮食销售出库过程中是否掺杂使假;承储企业是否向买方额外索要收取其他费用问题;承储企业是否不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交割;承储企业是否设置障碍或以各种借口拖延阻挠出库等;买方企业是否执行政策规定、交易规则,是否违背诚信、歪曲事实导致出库纠纷及违约、毁约等;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粮食经营者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等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
92 | 粮食库存检查 | 1.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粮食和储备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地方储备粮监督检查 | 粮食承储企业 | 执行地方储备粮收购、轮换、销售、动用计划情况;地方储备粮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地方储备粮库存质量安全;地方储备粮储存安全情况;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仓库条件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省、市、县级 | 3月-11月 |
区发展改革局 | 粮食库存检查 | 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企业安全储粮等情况;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粮食经营者价格活动的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行为。 |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等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
93 | 药品质量安全监管领域 | 药品经营使用质量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药品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药品质量监督检查 | 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 | 1.是否有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行为。2.是否存在非法渠道购进药品。3.是否有假劣药存在等。4.是否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卫生的检查 | 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医保部门 | 区医保局 | 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及医保经办业务开展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 | 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基金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 |||||
94 | 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领域 |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跨部门综合监管 | 发起部门 | 药品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检查 | 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情况。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医疗卫生的检查 | 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 ||||||
95 | 印刷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 印刷企业检查 | 发起部门 | 新闻出版部门 | 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 | 印刷企业经营活动检查 | 印刷企业 | 对印刷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96 | 出版物发行企业经营情况抽查 | 发行企业检查 | 发起部门 | 新闻出版部门 | 区委宣传部(新闻出版) | 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检查 | 出版物发行企业 | 对发行企业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 市、县级 | 4月-11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97 | 影院经营情况抽查 | 影院取得、公示相关许可证、卫生管理情况及其他情况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电影部门 | 区委宣传部 | 电影放映活动监管抽查 | 影院 | 1.影院放映许可、年审、变更等情况。注册登记住所与放映场所是否一致。 | 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的检查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卫生检测、公共用品用具、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情况,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等的卫生质量。 | ||||||
配合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食品销售者的行政检查 | 经营资质、经营条件、自查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食品标签等外观质量状况等。 | ||||||
98 |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 | 社会单位用消防产品专项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消防部门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生产、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企业 | 消防产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否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 市、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三防”建设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 市、县级 | |||||
99 |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的抽查 | 涉嫌税收违法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税务部门 | 区税务局 | 依法纳税情况的检查 | 涉嫌税收违法当事人 | 依法检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 市、县级 | 4月-12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100 | 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 依法依规对本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生产活动的监督检查 | 在工信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信息系统备案注册的企业 | 依法依规对本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生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设置唯一产品识别码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101 | 对血液安全的监督检查 | 对单采血浆站的检查 | 发起部门 | 卫生健康(疾控)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血液安全的检查 | 单采血浆站 | 机构和人员资质、献浆员管理、血液检测、原料血浆的供应及包装、储存、运输等。 | 市、县级 | 4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 | 1.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 省、市、县级 | |||||
102 |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 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检验检测机构 |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监督检查。 | 省、市、县级 | 3月-10月 |
配合部门 | 国防动员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产品质量、维护管理等的监督检查 | 对人民防空防护设备质量检验机构是否依据人民防空相关标准开展检验,出具失实、虚假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
103 | 高速公路收费站监督检查 | 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量称重检测工作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等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 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动态汽车衡使用单位 |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进行备案和申请周期检定情况;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情况;其他依法抽查内容。 | 县级 | 3月-11月 |
配合部门 | 交通运输部门 | 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监督检查 | 是否存在放行违法超限货物运输车辆驶入高速公路的情况。 | 市级 | |||||
104 | 工程质量 |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 发起部门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 是否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变更手续;是否建立建设工程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检测影像资料及检测报告记录与留存制度;是否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是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是否使用不能满足所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要求的检测人员或者仪器设备;是否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或者检测报告;是否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是否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未按照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是否未及时报告发现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行为;是否未及时报告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不合格检测结果;是否未按照规定进行档案和台账管理;是否未建立并使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检测活动进行管理;是否不满足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要求开展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是否接受监督检查时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按照要求参加能力验证和比对试验,或者拒绝、阻碍监督检查。 | 省、市、县级 | 9-10月 |
配合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是否使用未经检定或校准的仪器、设备、设施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出现数据、结果存在错误或无法复核情况。 | 省、市、县级 | |||||
105 |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抽查 | 1.民用枪支制造企业经营情况的检查 | 发起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对民用枪支配置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 | 民用枪支经营使用单位 | 对从业单位落实枪支安全管理责任、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是否建立枪支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人;是否严格落实领用枪支审批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领取交还枪支登记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枪弹分离、双人双锁、24小时专人值守等制度。 | 省、市、县级 | 3月-12月 |
配合 | 体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对射击竞技体育枪弹安全监管 | 对射击竞技体育运动单位枪支安全管理、安全防范的检查。 | 省、市、县级 | |||||
106 | 安全生产检查 | 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 发起 | 能源部门 | 区发展改革局 | 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 煤矿企业 |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现场安全情况,包括领导带班、井下人员定位系统运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等情况;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 省、市、县级 | 3月-12月 |
配合 | 公安部门 | 市公安局 | 1.民用爆炸物品储存情况的检查 | 落实出入库登记、“日清点、周核对、月检查”以及库房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情况;安全责任制、安全检查、安全教育、流向登记等制度情况;《爆破安全规程》等要求的现场安全作业措施情况。 | 省、市级 | |||||
107 | 消防安全监督抽查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发起 | 消防救援机构 | 区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员工是否具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和培训;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措施等。 | 市、县级 | 3月-12月 |
配合 | 公安部门 | 区公安分局 | 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九小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 市、县级 | |||||
配合 | 民政部门 | 区民政局 |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及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的检查。 | 市、县级 | |||||
配合 | 教育部门 | 区教育和体育局 |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学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情况、安全教育及演练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三防”建设情况、校车安全管理情况、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情况、校内设施设备安全状况。 | 市、县级 | |||||
配合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情况的监督检查 | 核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 | 市、县级 | |||||
配合 | 文化和旅游部门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检查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的检查。 | 市、县级 | |||||
108 | 知识产权保护 | 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跨部门综合监管 | 主管部门 | 市场监管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 自贸区内企业 | 自贸区内进出口商品商标使用行为。 | 市、县级 | 6月-11月 |
责任部门 | 济南海关 | 泉城海关 | 自贸区内企业进出口商品知识产权状况协查 | 加强对自贸区内企业的政策宣传、提高企业自律意识,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企业进出口商品等侵权线索,严厉打击自贸区企业在进出口环节的侵权违法行为。 |
- 一审: 李建
- 二审: 谢勇
- 三审: 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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