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市场监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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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实施主体 | 检查名称 (对应“鲁执法”平台检查单名称)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设定依据 | 对应处罚、许可或其他处理措施 |
| 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较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 | 药品经营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二十一条;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5.《山东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6.《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 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 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 | 医疗器械领域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 |
| 4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监督检查 | 药品领域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 5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监督销毁 | 药品经营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3.《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 4.《药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5.《关于印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十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
| 6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 相关领域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
| 7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抽样检验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抽样检测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2.《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三条。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 8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抽样检验 | 药品经营企业 | 抽样检测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 2.《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第四条; 3.《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 |
| 9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检查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 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第九条。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 10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检查 | 相关领域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2.《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 1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的抽样检验 | 食品领域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 1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销毁 | 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1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 | 化妆品领域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
| 14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 | 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单位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 15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制造、修理、销售、进口和使用计量器具,以及计量检定等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检查 | 进行相关计量活动的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山东省计量条例》 |
| 16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直销活动的监督检查 | 直销企业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直销管理条例》 | 《直销管理条例》 |
| 17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 旅游领域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 18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 | 网络商品及有关服务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 |
| 19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检查 | 计量器具使用单位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
| 20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团体标准的监督检查 | 制定发布团体标准的团体组织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2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 |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2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水效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 相关领域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水效标识管理办法》 |
| 2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名称等登记事项的检查 | 济南市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 |
| 24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 食品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 25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 | 食品小作坊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 4.《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五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到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到第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到第八十一条;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到五十二条; 4.《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到第五十条。 |
| 26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 | 餐饮服务单位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到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到第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到第八十一条;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到五十二条;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5.《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7.《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到第六一条; 8.《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一条到四十五条; 9.《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到第四十二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到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到第一百三十七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到第八十一条; 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到五十二条;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5.《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7.《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到第六十一条 ; 8.《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一条到四十五条; 9.《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到第四十二条。 |
| 27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 | 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 4.《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条; 5.《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条; 6.《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第十六条; 7.《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五条; 8.《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四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到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到第一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到第七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到第八十一条; 4.《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到五十二条; 5.《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6.《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到第五十条; 7.《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八条到第四十五条。 |
| 28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的监督 | 商品零售场所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
| 29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商品量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 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 30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 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认证机构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 3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监督检查 | 自我声明公开标准的企业 | 书面检查、网络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
| 3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示信息的监督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
| 3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拍卖活动的监督 | 拍卖领域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
| 34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能源计量进行监督管理 | 能源领域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
| 35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 | 生产、销售、在经营性服务或者公益活动中使用纤维制品的单位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
| 36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粮食经营活动中的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粮食经营活动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
| 37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 | 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
| 38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 | 计量技术机构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山东省计量条例》《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授权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山东省计量条例》《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 |
| 39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合同行为的监督 | 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 |
| 40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行政事业性乱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 | 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 《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4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检查 | 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3.《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五条; 4.《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十五条; 5.《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 2.《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五十四条; 3.《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 4.《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5.《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 |
| 4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二手车市场的监督 |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经营主体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
| 4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电梯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抽查 | 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单位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
| 44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 | 产品经营者 | 现场检查、抽样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 |
| 45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品条码监督检查 | 相关领域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
| 46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九条; 2.《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九条; 2.《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一条。 |
| 47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企业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 |
| 48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殊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 |
| 49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专利申请文件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产品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 50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专利宣传真实性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 5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假冒专利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八条; 2.《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3.《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 |
| 5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三条;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三条;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5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三条;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三条;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54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 | 相关领域经营者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三条;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四条第五款、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十一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三条;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55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商标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检查 |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所)、商标代理从业人员 | 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结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八条; 2.《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
| 56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市场主体登记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九条; 3.《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4.《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一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八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 3.《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第十八条; 4.《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 5.《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二条、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百六十一条; 7.《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五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条; 11.《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12.《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13.《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14.《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15《电影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16.《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六条; 18.《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五十三条。 |
| 57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价格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五条、第三十四条; 3.《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二条; 4.《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2.《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3.《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4.《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六十二条; 7.《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8.《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九条。 |
| 58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条、第十三条; 3.《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条; 4.《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三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 2.《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 3.《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 59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直销、传销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直销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十五条 ; 3.《禁止传销条例》第四条、第十四条。 | 1.《直销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2.《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
| 60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4.《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 5.《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第五条; 6.《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六十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2.《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 3.《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 4.《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5.《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九条。 |
| 6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广告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条、第四十九条; 3.《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4.《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 2.《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七条; 4.《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5.《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 6.《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7.《农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十三条; 8.《兽药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第十二条; 9.《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10.《山东省禁毒条例》第六十一条。 |
| 6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合同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七条。 |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 6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条; 3.《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五条至第八十五条; 2.《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至第四十一条; 3.《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至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 |
| 64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至第一百四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七条至第八十五条; 4.《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至第七十条; 5.《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至第五十条; 6.《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至第五十七条; 7.《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一条; 8.《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四十四条; 9.《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四十五条; 10《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至五十四条; 11.《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至第六十条; 12.《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至第五十条; 13.《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至第五十条; 14.《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至第四十三条; 15.《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16.《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17.《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18.《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至第三十七条; 19.《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20.《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21.《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 |
| 65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知识产权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二条; 3.《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4.《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条; 5.《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九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条、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 3.《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5.《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6.《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一条; 7.《规范商标注册申请行为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八条; 9.《山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三条; 10.《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11.《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 12.《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至二十七条 。 |
| 66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产品质量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二条; 6.《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四条; 7.《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第二款;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 10.《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11.《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二十六条; 12.《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13.《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14.《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15.《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16.《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17.《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十六条;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至第六十三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二条;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四条;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五条;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 7.《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八条; 8.《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11.《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12.《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至三十八条; 13.《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九条; 14.《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至第三十三条; 15.《茧丝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 16.《毛绒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八条; 17.《麻类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七条; 18.《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五条;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六条;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九条。 |
| 67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条、第六十一条;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4.《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6.《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7.《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三条、第三十五条;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条、第四十三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至九十六条;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七十二条至第九十八条; 3.《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三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至第三十六条; 5.《客运索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 6.《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二条; 7.《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第五十五条至第六十二条; 8.《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百四十条; 9.《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条、第六十六条、第八十四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九条。 |
| 68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认证认可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七十一条; 3.《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4.《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5.《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十七条; 6.《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至第十九条; 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8.《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9.《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六条至第七十三条; 2.《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三条; 3.《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一条; 4.《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九条; 5.《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三条至第十九条;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九条; 7.《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七条; 8.《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至第三十九条。 |
| 69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计量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 4.《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第三条; 5.《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 6.《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7.《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8.《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至第十一条; 9.《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三条; 10.《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二条; 11.《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六条; 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九条; 13.《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三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至第五十五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至第二十三条; 4.《山东省计量条例》第三十三条至第四十一条; 5.《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至第十三条; 6.《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五条; 7.《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 8.《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四条至第七条; 9.《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 10.《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 1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七条; 12.《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 |
| 70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商务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 3.《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至第四十条; 4.《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六条; 5.《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四至五条、第二十六条至三十一条; 6.《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二条; 7.《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8.《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三条; 9.《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 10.《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三条; 11.《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二十条; 12.《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13.《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14.《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 15.《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1.《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2.《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至第四十五条; 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至二十九条; 4.《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二至三十六条; 5.《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 6.《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 7.《洗染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8.《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 9.《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八条; 10.《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二十三条; 11.《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12.《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至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 13.《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四十条至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至第五十条; 14《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
| 71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药品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三条; 3.《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至二十六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一条至第五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一条; 5.《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款、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 6.《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十六条至第四十九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五十条至五十五条、第三十条、第六十四条; 8.《反兴奋剂条例》第八条至第十条 ; 9.《山东省禁毒条例》第二十四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十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五至三十七条、第五十二至六十二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四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至一百二十九条; 2.《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 4.《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至三十九条; 5.《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 7.《反兴奋剂条例》第三十八条; 8.《山东省禁毒条例》第五十七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八十条至第八十六条。 |
| 72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医疗器械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至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至五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五条; 3.《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七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4.《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九条; 5.《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 6.《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至第九十八条; 2.《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八条; 3.《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七条; 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七条; 5.《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至第六十九条。 |
| 73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现场检查 | 1.《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2.《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至二十九条、第三十一至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至第四十一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 3.《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三款; 4.《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一条。 | 1.《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至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至六十七条、第七十条; 2.《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八、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 3.《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 |
- 一审: 田珂雨
- 二审: 谢勇
- 三审: 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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