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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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示目录
第一部分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四、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
五、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六、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一部分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业务的工作部门。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能为: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国家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全区有关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统筹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负责规定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情况的监督检查,分析并依法发布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风险分类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监督管理拍卖活动。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指导天桥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区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五)协助开展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配合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垄断行为进行调查;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按照上级规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承担区质量强区及名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开展较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区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交流工作,承担风险预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按权限监督管理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工作。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化妆品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推动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统一管理团体标准化工作和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山东省地方标准。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按照授权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全区获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完善检验检测体系,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拟订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招商服务工作;
(十八)负责本部门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和群众工作;
(十九)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的主要职能为:
以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统一行使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盐业、物价、商标、专利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包括投诉举报的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并行使商务管理(含成品油流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权。
二、法定行政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557项;
(二)行政强制20项;
(三)行政检查41项;
(四)行政奖励8项;
(五)行政许可2项;
(六)其他行政执法职权22项。
第二部分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示表
1.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许可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116 | 116 | 116 | 0 | 0 |
合计 | 116 | 116 | 116 | 0 | 0 |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申请数量是指本年度行政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行政许可申请的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是指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以及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3. 准予变更、延续和不予变更、延续的数量,分别计入“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
2.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 | 被行政复议应诉数量 | 移送司法机关数量 | |||||||||||||||
案源登记数量 | 立案数量 | 结案数量 | 警告 | 罚款 | 没收 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件 、降低资质等级 | 责令停产停业 、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 吊销许可证件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数量 | 罚没金额 (万元) | 被行政复议数量 | 被行政复议纠错数量 | 被行政诉讼数量 | 行政诉讼败诉的数量 | ||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856 | 2600 | 1564 | 51 | 1228 | 285 | 0 | 0 | 0 | 0 | 0 | 1564 | 369.37 | 339 | 18 | 18 | 0 | 6 |
合计 | 2856 | 2600 | 1564 | 51 | 1228 | 285 | 0 | 0 | 0 | 0 | 0 | 1564 | 369.37 | 339 | 18 | 18 | 0 | 6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处罚决定数量应包括经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被撤销的行政处罚决定数量。
3.其他行政处罚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比如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4.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5)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6)吊销许可证件,(7)行政拘留。
5.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
6.“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强制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 |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 合计 |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合计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合计 | |||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 | 112 | 0 | 0 | 11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2 |
合计 | 0 | 112 | 0 | 0 | 11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12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是指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
3.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是指“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4.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强制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规定的强制停产、强制消除安全隐患;《金银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收购;《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回兑等。
5.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是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4.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征收征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征收实施数量 | 行政征用实施数量 | |||
行政收费(次) | 行政收费数额(万元) | 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 | 征收面积 | ||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填表说明: 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征收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行政收费及土地、房产征收等情况。土地、房屋征收实施数量的统计,以政府正式批文为准。(因征税属于中央垂直管理,不列入我省统计范围)。行政征用实施数量是指因抢险、救灾、反恐等公共利益需要而作出的行政征用决定的数量。
5.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行政检查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 行政检查实施次数 |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173 |
合计 | 2173 |
填表说明:1.统计范围为本年度 1月1日至12月31日。
2.行政检查的次数是指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
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6.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行政执法 行为 |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次数 | 给付总金额(万元) | 次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万元) | 宗数 | ||
1 |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0 | 0 | 0 | 0 | 0 | 2 | 5.1 | 0 |
合计 | 0 | 0 | 0 | 0 | 0 | 2 | 5.1 | 0 |
说明:
1. “行政裁决次数”、“行政确认次数”、“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
2. “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
3.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 一审: 田珂雨
- 二审: 谢勇
- 三审: 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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