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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天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双十一”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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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0

天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双十一”的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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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消费者朋友们:

随着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网络消费已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今年以来,网络消费市场持续活跃,涌现出不少新的模式、新的热点,为消费者带来了便捷与乐趣。然而,在繁荣的背后,也隐藏着一些新的风险与挑战。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规避消费陷阱,天桥区市场监管局、天桥区消费者协会结合近期网络消费投诉热点与市场监测情况,特发布此消费提示,提醒大家在享受便捷购物体验的同时,务必保持理性,增强防范意识。

一、 警惕“直播带货”背后的夸大与虚假宣传

直播购物以其直观、互动性强等特点深受欢迎。但部分主播或平台存在夸大产品功效、使用“最”“第一”等绝对化用语、进行虚假剧情演绎式营销、展示商品与实物不符等问题。

消费提示:

1、理性看待宣传:勿轻信主播的口头承诺或过于夸张的宣传用语,尤其是涉及健康、功效类产品。

2、核实商品信息:主动查询商家资质、产品产地、成分、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

3、选择正规平台:优先选择信誉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平台及直播间进行购物。 

4、保留购物凭证:妥善保存直播视频片段、商品链接、支付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维权之需。

二、 认清“预售”“秒杀”模式下的规则陷阱

“预售”“秒杀”等促销方式能带来价格优惠,但也可能暗藏玄机。例如,预售商品发货时间过长甚至无法按时发货;“秒杀”商品数量极少,涉嫌以低价吸引流量;活动规则复杂,消费者难以真正享受到优惠;部分商品在促销前先提价再降价。

消费提示:

1、细读活动规则:提前了解清楚预售发货时间、秒杀数量、优惠券使用范围、退款条件等具体规则。

2、警惕价格猫腻:可借助比价工具或平台,对比商品历史价格,判断是否真为优惠。

3、明确发货时限:对于预售商品,关注商家承诺的发货时间,如超时未发可依法维权。

4、按需理性下单:避免因低价冲动消费,购买不需要的商品。

三、 防范“算法推荐”与“大数据杀熟”

平台利用算法向用户精准推送商品和信息,提升了购物效率,但也可能导致“信息茧房”。更需警惕的是,部分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消费能力和偏好,对老用户或特定群体展示更高价格,实施“大数据杀熟”。

消费提示:

1、多渠道比较:重要商品或服务,可在不同平台、不同账号(如新老账号)间进行比价。

2、关注隐私设置:适当管理个人数据授权,了解并利用平台提供的隐私设置选项。

3、保持消费自主:主动搜索所需商品,避免过度依赖算法推荐。

四、 留意“盲盒”“抽奖”等营销方式的成瘾风险

以盲盒、线上抽奖等为代表的营销方式,因其不确定性和趣味性吸引了大量消费者,尤其是年轻群体。但此类消费容易引发冲动,导致过度消费,部分商品价值与价格严重不符,甚至可能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消费提示:

1、树立正确消费观:认清此类消费的娱乐属性,避免沉迷其中,切勿寄希望于“一夜暴富”或获取稀有物品。

2、设定消费上限:提前为此类消费设置预算,严格控制支出,量力而行。

3、了解概率规则:关注商家是否明确公示抽取各类商品的概率,保障知情权。

五、 谨慎对待“隐私换便利”与个人信息安全

部分APP或小程序在提供便捷服务的同时,会要求获取超出必要范围的个人信息权限。一旦信息泄露,可能带来骚扰电话、诈骗短信甚至财产损失的风险。

消费提示:

1、最小化授权原则:仔细阅读权限申请说明,非必要不授权,尤其是通讯录、地理位置、相机等敏感权限。

2、关注隐私政策:了解平台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和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定期检查权限:定期查看和管理手机APP及网络账户的授权情况。

六、 明晰“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与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并非所有商品都适用。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在线下载或已拆封的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适用。此外,退货运费承担、商品完好标准等也是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

消费提示:

1、提前确认退换政策:下单前,仔细阅读商家公示的退换货规则,特别是对于特殊商品。

2、保持商品完好:无理由退货通常要求商品保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

3、明确运费责任:了解退货运费由谁承担,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七、消费者在维权时,应牢记以下途径:

1、与商家协商:首先尝试与卖家或平台客服沟通解决。

2、向平台投诉:利用电商平台提供的投诉举报渠道。

3、请求消协调解: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4、向行政部门投诉: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5、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根据仲裁协议或法律规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网络消费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营造。天桥区市场监管局、天桥区消费者协会呼吁广大网络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同时,我们也希望每一位消费者都能擦亮双眼,理性消费,依法维权,共同促进网络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祝大家消费愉快,安心无忧!

 

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天桥区消费者协会  

2025年11月10日  



  • 一审: 田珂雨
  • 二审: 谢勇
  • 三审: 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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