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联科在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不正当竞争案案件线索来源及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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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联科在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从事不正当竞争案
案件线索来源:
2023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接举报线索后对当事人检查时,发现其经营场所对外宣传区域悬挂10块荣誉牌匾,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牌匾的相关证明材料,我局于2023年7月13日予以立案调查。
违法事实:
当事人原名称字号为“山东联科鸿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5日名称变更登记为“山东联科在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对外宣传区域悬挂10块荣誉牌匾,带有“联科家庭教育、济南心理师咨询协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实验基地”内容的牌匾1块;带有“品牌强国、山东联科在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家庭教育行业优选成员单位” 内容的1块;带有“山东联科鸿云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字号的牌匾8块,内 容分别是“中国教育咨询行业引领品牌”、“中国行业先进企业”、“中国名优企业”、“全国诚信文明单位”、“中国百强优秀企业”、“全国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品牌”、“全国消费者放心品牌”、“中国消费者可信赖企业”。上述牌匾经调查核实为当事人专职品牌宣传人员与2022年期间自网上购买后悬挂于其经营场所对外宣传区域,当事人现无法提供可证明上述荣誉牌匾真实性的相关资料,相关网站数据已无法查询。
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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