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特选惠百货有限公司从事不正当竞争案案件线索来源及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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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特选惠百货有限公司从事不正当竞争案
案件线索来源:
2023年8月17日,我局执法大队收到山东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件称:“济南市天桥区严选惠家用电器服务店,专门加老年人微信电话,组织老年人开会卖产品,非常怀疑其合法性,给老年人洗脑,带老年人出去旅游也是居心叵测,就是传销组织,还专门捡老人下手。”我局执法人员收到该举报后,于2023年8月17日上午10时许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检查。 我局于2023年8月18日予以正式立案调查。
违法事实: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8月17日在当事人经营处的会场室的电脑上发现了有“KONKA牌KRO-B100型反渗透净水机”的宣传影音资料1份,其中:1、该视频资料所称的电商直播以及宣传“直播间5万人”等话语涉嫌虚假。该视频资料是以录播的形式到当事人播放,但是当事人宣传的就是直播,并且现场还有直播砍价的内容,从买卖性质上已经构成虚假、误导消费者的情形。2、在第三段视频中,直播销售人员在5分:54—19分26秒,引用“焦点访谈”新闻以及地方新闻有“河流污染”以及“水质污染的”新闻, 断章取义的表示现在的自来水存在一定的饮用不安全以及现在很多疾病与水质有关系,从而引出安装净水机的必要性;在第4段视频中, 25分:00分开始,直播人员在使用净水机中,将过滤形成的水质与农夫山泉水作比拟,称“洗菜、做饭等,用此款净水机,真的是把农夫山泉搬回家”等宣传内容。以上内容构成了误导消费者的情形。2023年9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获取了当时人的采购记录以及涉案产品的执行标准以及合格报告。 经查,当事人无违法所得。
办案人员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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