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标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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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二、本指导原则包含《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检查项目和所对应的附录检查内容。检查有关检查项目时,应当同时对应附录检查内容。如果附录检查内容存在任何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所对应的检查项目应当判定为不符合要求。
三、本指导原则检查项目分三部分。批发企业检查项目共25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10项,主要缺陷项目(*)103项,一般缺陷项目143项;零售企业检查项目共176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8项,主要缺陷项(*)53项,一般缺陷项115项;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检查项目共185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9项,主要缺陷项(*)70项,一般缺陷项106项。
四、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及配送中心按照药品批发企业检查项目检查,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按照药品零售企业检查项目检查。
五、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以及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药品储存、运输的,参照本指导原则有关检查项目检查。
六、认证检查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 | 结果判定 | ||
严重缺陷项目(**) | 主要缺陷项目(*) | 一般缺陷项目 | |
0 | 0 | ≤20% | 通过检查 |
0 | 0 | 20%~30% | 限期整改后复核检查 |
0 | <10% | <20% | |
≥1 | - | - | 不通过检查 |
0 | ≥10% | - | |
0 | <10% | ≥20% | |
0 | 0 | ≥30% |
注:缺陷项目比例数=对应的缺陷项目中不符合项目数/(对应缺陷项目总数-对应缺陷检查项目合理缺项数)×100%。
七、监督检查结果判定:
检查项目 | 结果判定 | ||||
严重缺陷项目(**) | 主要缺陷项目(*) | 一般缺陷项目 | |||
0 | 0 | 0 | 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
0 | 0 | 药品批发企业 | <43 | 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限期整改 | |
药品零售企业 | <34 | ||||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 <33 | ||||
0 | 药品批发企业 | <10 | 药品批发企业 | <29 | |
药品零售企业 | <5 | 药品零售企业 | <23 | ||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 <7 |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 | <22 | ||
≥1 | - | - |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
检查项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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