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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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实施计划 | 完成时限 |
1 | 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4年6月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3]8号)。 | 根据《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政府令287号)、《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程序。 一是填报重大决策事项。2023年12月6日,下发《关于报送2024年度天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通知各单位填报重大决策事项。 二是优化目录。2024年1月18日,区司法局组织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优化、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2024年1月22日,向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征求意见,1月23日向各副区长征求意见,同时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是2024年3月1日区司法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24年4月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 拟编制完成《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并根据内容开展工作。 | 2024年10月之前 |
- 一审: 马波
- 二审: 滕自启
- 三审: 孙晓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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