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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约诊疗
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6-01-06

济南市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预约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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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儿童入托查体流程(需预约挂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桥区妇幼计生中心”,点击左下角的“服务项目”→选择“查体挂号”→查看“预约查体须知”,点击“确定”→选择“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输入家长身份证号(查体时需携带此身份证)→填写信息(请按模版上传照片)→提交→一楼挂号室打印条形码→一楼A区101室测量身高、体重→102室内科检查,四岁以上儿童105室视力检查,→二楼化验室采血→体检结果发送到预约公众号,收到后自行打印(挂号有效期15天)


二、托幼机构教师查体流程(需预约挂号)

微信预约挂号,点击教师查体→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查体时需携带此身份证)→填写信息→提交→一楼挂号室打印条形码→西二楼化验室抽空腹血按→一楼B区B102/103(内科)→一楼B区B108/109(妇科)→白带送西二楼化验室→东一楼放射科(胸透)→微信通知领取查体结果(挂号有效期15天)


 三、两癌查体流程及定点服务机构(需预约挂号)

 (一)工作流程: 微信预约挂号:首先打开微信扫一扫→扫二维码点关注 →点击下方查体挂号的两癌筛查健康查体→填写本人相关信息项目 →提交。按预约的日期,持本人身份证和《天桥区适龄妇女“两癌”自愿免费检查知情同意书》到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山西路1007号),凭身份证到东一楼挂号处打印条形码→到一楼B区按两癌筛查流程进行查体。查体结果如有异常十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正常不再另行通知(挂号有效期15天)

 (二)定点机构:1.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1007号);2.天桥区桑梓店卫生院(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桑梓店村27号)。  

 

四、天桥区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内容、工作流程及定点服务机构

基本避孕服务项目内容:

(一)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药具。主要包括省级集中采购、逐级存储和调拨、放置、发放服务等。

(二)免费基本避孕手术。1.放置宫内节育器术;2.取出宫内节育器术;3.放置皮下埋植术;4.取出皮下埋植术;5.输卵管绝育术;6.输卵管吻合术;7.输精管绝育术;8.输精管吻合术。

基本避孕服务免费条件:1.辖区内农村已婚育龄群众  2.城区:在本辖区内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群众(含纳入管理的流动人口),即无工作单位又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接受基本避孕服务实行定点服务,目前我区定点服务单位为区妇幼计生中心、桑梓店卫生院,按片区划分。

接受基本避孕服务需带以下证件:

(1)常住人口:1.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信;2.本人身份证;3.本人户口簿  (户口本上有单位的需要带下岗证、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合同书);4.结婚证。

(2)流动人口:1.本辖区纳入管理的居委会出具的证明信;2.本人身份证。

            

、孕产妇母子保健手册建册工作流程

(一)建册对象

在本区常住的孕妇,包括本区户籍及在本区常住并拟在本市分娩的非本市户籍孕妇。

(二)建册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1007号,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楼305房间。

(三)建册时间

孕妇本人应在怀孕12周之前建册。

(四)建册要求

孕妇需携带本人及丈夫身份证、户口本(流动人口需携带居住证)到我中心建册。   

(五)建册流程

1.核对资料。孕妇到达中心后,由中心妇幼保健人员核对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及孕周信息,确定是否具备建册条件。

2.登记建册。确认建册条件的孕妇,由中心妇幼保健人员为孕妇登记基本信息,进行一对一的“艾梅乙”知识宣教,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建册),并告知手册使用方法。

3.提供免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在孕妇自愿的基础上,我中心可为孕妇提供第1次免费产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检、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备注:在医院已做检查的孕产妇,可携带医院的检查报告单来建册。)

(六)联系电话:0531-85866015

                      

六、天桥区托幼机构免费查体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预防性体检费,天桥区幼儿园教职工、儿童入园查体免费查体单位为: 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幼儿园教职工、儿童入园查体。地址:药山西路1007号,联系电话:85953971    85872850。 

 

七、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审批 

计划内必须是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要三甲医院诊断 ):1.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2.胎儿有严重缺陷;3.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或胎儿健康的。

计划外终止妊娠:首先由办事处、委会审核是否符合计划外妊娠,符合者留存证明资料,并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再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盖公章。申请终止妊娠者本人需提供《自愿终止妊娠声明》(此声明由本人手写并签字按手印)。


九、 天桥区《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指南

 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须知

(一)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199631日以后在天桥区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工作。

(二)本告知书根据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制定。 

(三)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医院部分:

(1)原分娩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信息;

(2)《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或副页复印件;

  2.个人部分:

1)父母双方及领证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双方及新生儿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索引页)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签名并按手印的书面申请;

(4)新生儿未办理户口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加盖公章的未落户证明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如医院出具的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信息不全或不准确或无法出具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需进一步核实的,需到落户派出所复印《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一份。

 2.如领证人非孩子父母的,需再另提供父母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原出生医学证明无父亲或母亲信息的,只提交新生儿母亲或父亲的相关资料;新生儿父母已离婚的,需要提交抚养新生儿一方的资料和法院判决书或是离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

 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因死亡或失踪等无法提交有效身份证件的, 应提交死亡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失踪的证明文件;新生儿父母均死亡或失踪的, 还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身份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补办不收取任何费用。已办理户口登记的只补发正页(信息与出生时的信息一致),副页由补发单位保存。

5.不能擅自涂改、拆切《出生医学证明》。

6.补办时间:正常工作日电话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7.地点:济南市天桥区药山西路1007号,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西楼802房间。

8.如有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0531-85866957


 十、免费婚前及孕前保健服务流程

1.基层村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婚前、孕前优生健康项目,基层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新婚及计划怀孕夫妇信息,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告知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意义,自愿检查者签订《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并加盖公章。

2.新婚及计划怀孕自愿接受检查夫妇携带双方身份证、持盖章的《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到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接受优生健康教育、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询指导等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系列服务。

3.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根据问诊、体格检查和检验检查结果,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师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必要时由天桥区孕前优生项目风险评估小组讨论后评估,区分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给出评估建议。打印《免费婚前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共计三联,检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本人各存一份。电话或短信通知查体人员前来签领告知书,并进行面对面指导。高风险人群要求副高级职称以上医师进行评估和面对面指导。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定承担随访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到协议检查机构领取签领后的告知书第三联,按期进行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将随访结果填写在随访记录本上并录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信息系统,全部完成后打印《早孕随访记录表》、《妊娠结局记录表》和《出生缺陷登记表》交到检查机构装订入档。

定点服务机构:天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天桥区药山西路1007号


  • 一审: 吴琼玲
  • 二审: 周姝君
  • 三审: 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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