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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11370105307035777P/2025-6658691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06-10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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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进一步优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购买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本市高品质住宅(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由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调整为上浮30%。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或高层次人才、购买现房的,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为170万元。

二、放宽住房公积金亲情提取政策 

(一)支持购房首付款提取家庭代际互助。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要求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中的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二)支持还贷提取家庭代际互助。缴存人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并办理住房贷款的,进一步扩大还贷提取业务范围,将办理人员扩展至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要求父母、子女中的一方与购房职工夫妻或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夫妻中的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5年6月1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来源: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


  • 一审: 齐文文
  • 二审: 胡长芝
  • 三审: 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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