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应急管理局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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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应急管理局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天桥区应急管理局
执法机构设置:济南市天桥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东路96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531—85596360
电子邮箱:jntqajjbgs@jn.shandong.cn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
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执法依据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四、执法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1)行政复议机关: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天桥区司法局503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电话:0531-85998436
邮政编码:250031
(2)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行政诉讼管辖机关:
济南市中部片区相关法院:
①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
电话:0531-81691000
邮编:250014
②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
电话:0531-85964813
邮编:250000
③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
电话:0531-81171234
邮编:251400
④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
电话:0531-84860128
邮编:251600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0531-81601272(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进行投诉或举报。
- 一审: 吴艳梅
- 二审: 李志伟
- 三审: 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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