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天桥区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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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济天安发〔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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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天桥区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区,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天桥区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已经区安委会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天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天桥区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治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保障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地方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坚定不移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社会面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素质,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持续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推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坚持不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持续深化落实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确保落地见效。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加大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督查力度,强化跟踪调度、效果反馈、闭环管理,严防有关制度文件“一发了之”,真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责任体系
3.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优化“双轮驱动”安全生产考评机制,科学设置安全生产季度考评细则,把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重要内容,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各级制订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工作完成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加强省级及以上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或设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推动功能区安全生产稳定好转。(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新业态安全监管,进一步消除安全监管盲区,推动新兴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化学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交警大队等)
5.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实名制监管。推动各级建立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清单,厘清安全管理五种责任,保质保量录入“泉城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对象数据库”“安全监管责任数据库”,形成“实名制”监管数据库,构建横向全面覆盖、纵向一贯到底的部门监管责任体系,打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
6.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诊断、安全总监、晨会、开工第一课、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动有关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7.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区安委会牵头抓总、各专业委员会分线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牵头部门作用,加强跨部门工作协调推动,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各专业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督查,积极推进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日常调度,及时筹备组织会议,开展专题会商研判,加强工作经验交流,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落实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8.严格开展安全生产督导落实。修订我区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加强2022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整改。结合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五一”、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曝光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和突出问题交办、提醒制度,对专项巡查、“四进”督导、明查暗访、执法检查等发现的重大风险隐患,典型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以及需要加快落实的重要工作,及时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发出任务交办单、工作提醒函,督促问题整改和工作落实,对未及时整改落实的向区安委会领导报告。(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防范重大安全风险
9.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进一步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工作质效,以“扩面、提质、增效”为着力点,强化推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审计式”监督检查服务向所有行业领域延伸拓展,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动态调整“标准化任务清单”,改进优化高危企业(项目)“派驻式”监督检查、一般生产经营单位“自评式”申报监督、“九小场所”“属地化”网格管理工作模式,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管理、持续改进提升的内生工作机制,培养一批懂安全、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推动安全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好转。(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各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0.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关键时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出台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用导则和省政府安委会制订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深入排查在制度、设备、工艺、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建立台账、挂牌督办、跟踪管理、抓好整改。扎实做好公共场所人员集聚安全管理,完善部门任务分工和工作衔接,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事件)。(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1.积极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持一手抓高危行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运行质量,一手抓小微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程序优化,推动双重预防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互促共进、有效运行。定期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标杆企业”观摩学习活动,示范推广标杆企业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档升级。(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2.开展劳务派遣和临时用工整治行动。出台我区《关于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逐一明确政府监管部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以易发生安全生产问题的建筑、交通、矿山、化工、小作坊、新业态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劳务派遣和临时用工专项整治,严查重罚违法用工行为。(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3.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建设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推动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提升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城市安全运行监测预警指挥中心建设,构建城市安全运行技术标准规范体系、城市安全运行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14.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重大危险源联合督导检查、化工园区“十有两禁”整治提升、液化烃储罐区整治提升以及油气储存、高危细分领域、老旧装置安全风险管控等,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质量核查。聚焦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和外来施工队伍、变更管理等事故易发环节,根据省应急厅编制的安全风险管控指南和清单,实施精准化风险管控和排查治理。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安全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运行超过20年的老旧管道开展评估治理,健全高风险区域管控政企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15.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警大队等)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持续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重点攻坚,提升恶劣天气交通气象预警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强化拖拉机运输机组监管,巩固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成效。(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警大队等)
16.强化水上交通专项整治。聚焦防控水上客运、船载危险货物运输、易流态货物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动态监控30人以上客船等重点船舶,持续深化游艇安全专项整治和客船船员素质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17.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生命通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示范创建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新建小区、新投用综合体、高层建筑等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合用场所”等传统高风险领域,储能电站、光伏使用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室内冰雪活动场所等新业态新风险,以及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等低设防场所,养老院、医院、文博单位、商业经营单建人防工程、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和敏感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市邮政管理局等)
18.强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分类整治和其他自建房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全面摸排。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强化高处作业、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严格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和出借资质等行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交警大队等)
19.强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扎实推进城镇燃气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督促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安全“四个全面更新、两个应改尽改”。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
20.强化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强化钢铁、深井铸造、涉爆粉尘、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行业重点领域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实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风险隐患等专项整治。推进工贸行业涉爆粉尘、深井铸造2项风险监测预警试点任务。(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强化特种设备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电站锅炉、危化品特种设备、快开门压力容器、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设备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应急局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储存等环节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1.强化铁路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铁路道口、铁跨公、公跨铁和跨航道铁路桥梁及公铁并行地段防护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其他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五、提升依法治安水平
22.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行为坚决“零容忍”,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等违法行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执法案例,结合实际开展全域性、区域性、示范式和帮扶式异地执法活动。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定期报送涉及行刑衔接执法案例。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进“局队合一”、全员执法等改革机制,加强执法办案中心建设,年内实现街道向区执法办案中心提报案件数,不低于区办案总数50%的目标。(责任单位:区应急局)
23.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督促分级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审查备案,未经审核一律不准批复结案。建立事故评估(复盘)机制,研究分析事故规律特点,制订落实改进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六、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24.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快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进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实施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科技攻关项目,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技术装备研发。持续推进煤矿“一优三减”,提高智能化开采产量。开展智能化标杆矿山建设。加快智慧园区、智慧交通、智慧工地、智慧矿山等建设。(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5.持续提升应急救援水平。将专业救援队伍、应急联防站和部分社会救援力量纳入全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优化布局、强化分级管理、统一指挥调度。推动街道组建“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航空救援力量建设,随时应对突发事件。加快推进全区各类专项预案编制修订,强化预案衔接、监督检查和备案管理,确保下位预案与上位预案无缝衔接,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制订年度演练计划,推进应急演练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分领域分层级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完善处置流程,强化应急措施,提高实战能力。(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6.健全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政策落实,加强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监督。广泛发动社会公众进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优化举报受理、现场核查、奖金发放流程,依规快奖重奖。深化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责险承保机构专项整治,强化资质动态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办公室,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7.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开设“安全知事”宣传专栏,利用“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介,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全国消防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全国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制作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教学片和警示教育片,在主流媒体公开播放。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持续开展安全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和工矿商贸企业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高危行业中央、省驻济企业和区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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