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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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济天政发〔2023〕6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对 2023年1月1日2023年10月30日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如下: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有效期至 | 登记号 |
1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桥区计生利益导向与“居民养老保险”同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 济天政办字﹝2020﹞29号
| 2025年 12月30日 | TQDR-2020-0020001 |
2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济天政发﹝2022﹞6号 | 2024年9月30日 | TQDR-2022-0010001 |
3 | 济南市天桥区司法局 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区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天司发〔2021〕15号
| 2026年12月31日 | TQDR-2021-0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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