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济天政字〔2023〕4号
区直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我区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丰富文物保护内涵,守护好天桥历史文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经省、市文物专家组论证,一致认为“车站街原山东铁道公司办公用房”“山东机器局旧址”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中共济南乡师支部诞生地”具有较高的纪念意义、教育意义、革命史料价值,确定3处登记保护不可移动文物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附后)。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深入做好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进一步拓展文物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文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文化强区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天桥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7日
附件
天桥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序号 | 名称 | 年代 | 地址 |
1 | 车站街原山东铁道公司办公用房 | 20世纪初 | 济南市天桥区纬北路街道办事处车站街11号 |
2 | 山东机器局旧址 | 1875年始建 | 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山东化工厂院内 |
3 | 中共济南乡师支部诞生地 | 1929年 | 济南市天桥区北园街道办事处北园路大街364号(今明湖中学院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