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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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天政办字〔2020〕1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天桥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升级为契机,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为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深入实施天桥发展“1339”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支撑。
一、紧盯重点领域着力深化公开内容
(一)聚焦全区中心工作强化公开力度。准确把握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丰富内涵和工作要求,紧扣“五个统筹”,发挥“四大优势”,深入实施天桥发展“1339”战略。重点发布区域发展、重大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着重做好普惠性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优质均衡发展、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等信息公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着重做好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力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街道办事处)着重推进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和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财政局)深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指引,公开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信息。(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各街道办事处)推进健康扶贫、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药品安全、医保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多渠道公开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信息,助力“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区农业农村局、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区财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区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依托政府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2020年天桥区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后续举措及落实情况,加大公开监督力度,推动公开承诺事项落实到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聚焦“六稳”“六保”强化解读回应。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的精准解读和深度阐释,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加强正能量舆论引导,充分阐释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长期向好态势,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做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措施及其成效的信息公开,实时发布推进全域城市化、实施动能转换、加快赋能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领域社会民生政策信息,为深入实施天桥发展“1339”战略,加快建设与省会地位相匹配的现代化中心城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聚焦疫情防控强化信息公开。综合信息发布渠道,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发布工作,及时更新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畅通到位。做好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及省、市、区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重要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发布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要加强窗口服务,全面推进网上办理、帮办代办、联审联办、容缺受理,最大程度“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便利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及时的信息引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推进政务服务便捷化、透明化,在政府网站、各类媒体等同步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规范涉企收费和中介服务。按照规定及时公示区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时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组织梳理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全面推开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注重经济政策执行效果,提升经济政策发布质量,强化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增强经济政策解读回应渠道的权威性及解读回应实际效果,实现“窗口一站式、告知一口清、示范一文本”,避免因资料不齐、窗口人员信息传达不准确、口径不统一而造成企业群众“来回跑”“重复跑”“多次跑”的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一)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做到主动发现、及时处置。常态化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制度。持续深化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形式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活动。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公开。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与常态化督查机制,依托各线上线下平台,进一步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加大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的公开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管理和服务公开。全面梳理编写公布各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公开制度,清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等监管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街道办事处)持续推进国资监管公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做好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并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定期公开政务服务情况、企业群众评价和差评处理结果。(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定期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的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做好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建议提案办理、会议公开等专栏建设和内容维护,创新政务公开多元展现模式,法定公开内容要全部公开到位。完成IPv6升级改造,区政府门户网站全面支持IPv6访问接入。强化政府网站无障碍访问功能建设,提升网站的可感知性、可操作性、可理解性及兼容性。(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协同、融合发展,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以内容建设为基础,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规范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突出权威性,使其在多样化的传播渠道中更好发出政府权威声音。突出时效性,缩短出刊周期,优化出刊方式。突出公众服务性,畅通政府公报阅读、下载渠道。(区政府办公室)
(四)推进与新闻媒体平台融合发展。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作用,增强政府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
(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推动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协查的准确性、全面性,防止出现因协查不力而引发败诉的情况。完善疑难件办理的会商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会商,提高答复的精准度。积极探索依申请办理的新做法,总结新经验,不断提升工作实效。(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内容更新工作,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把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配合做好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工作,力争在2020年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做好标准目录的编制指导工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五、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各单位办公室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依法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原则上应在本机关内设机构中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完善政务公开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二)完善制度规范。要按照统一格式、法定时限和要求,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编制、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明确标注更新日期。继续完善各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等方面的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建立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集中发布平台,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要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由各自行业主管部门作为行政监管事项,提出要求并负责落实。(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督查评估。要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进行“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情况。各单位要参照省、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中政务公开各项指标,认真梳理、整改更新,根据新形势新要求予以调整完善,不断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强业务培训。要注重培训的针对性、系统性,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切实改进培训方式。要增强培训的科学性、实效性,合理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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