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天政办发〔2022〕4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切实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全面夯实公开工作基础,以政务公开促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奋力谱写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的崭新篇章。
一、聚焦重点领域,推动高质量政务公开
(一)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山东“强省会”建设、新旧动能转换等信息公开。围绕科技创新、新能源产业、先进制造业、绿色制造产业、金融产业、新材料、智能制造、现代高端物流、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工业设计、医药器械、高端消费品制造等领域,重点公开相关工作进展、产业集群发展、平台项目落地等信息。发布传统商贸业转型升级、直播电商及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信息。及时公布推动消费升级、推动夜间经济及首店经济发展等信息。加大对“国际泉水节”“东亚文化之都济南活动年”等系列活动的宣传解读力度。加强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并实施动态更新、智能推送,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
(二)强化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各类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认真落实天桥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及时公开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推进重大科技创新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加快“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创新主体发展、创新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等方面信息。做好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地区有关资金使用情况和分配结果。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落实“土十条”等方面,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三)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及时性和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畅通发布渠道,发布权威信息。持续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疫情防控专题,及时发布政策法规、通知公告、防控工作,核酸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疫苗接种地点等信息。持续做好疫苗接种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在实事求是的前提下,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统一口径回应社会关切。
(四)强化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息,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导办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着力优化“极简审批”济南模式,持续深化“一套标准管审批”,着力做好高频服务事项全省通办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持续提升“跨域通办”能力,做好政务服务打包办创新举措信息公开。丰富“泉城码”一码通行应用场景,积极推动“无证明城市”建设。加大重点民生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发布力度。及时更新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实现政策服务场景化展示和精准化、个性化推送,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五)强化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完善体系建设,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交通综合整治信息公开,强化交通设施建设信息发布,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和共享单车乱停放等管理顽疾。围绕稳就业保就业有关要求,重点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公开。强化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持续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发布医疗、护理、康复、养老等多业态交叉融合的康养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方面信息,助力打造天桥特色康养品牌。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做好宜居环境提升、河道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供电服务、安全社区建设、应急救护培训、文体惠民、“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等方面工作推进信息发布。以创建“放心消费在济南”活动为抓手,及时公布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放心消费示范店评定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示范街区建设等方面信息。
(六)强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围绕卫生健康、教育、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民生重点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摸底信息公开现状,查找信息公开工作短板,并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探索制定信息公开工作细则、规范等,夯实公开基础,提高群众公共服务信息获取质效。要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公开制度落实,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损害群众、企业权益的,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责令限期整改。
二、聚焦解读回应,推动常态化政务公开
(一)强化公开意识,做好政策解读。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企业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及具有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影响市场预期等一种或几种情形的重要政策性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做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各相关部门报请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解读材料要在政策文件公开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政策解读要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提升解读质量,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便于群众理解和查阅,帮助市场主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提振发展信心,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讲清楚、讲透彻,提升解读效果。丰富解读形式,探索建设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实施问答式解读,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通过新闻发布、政策吹风、电视问政、网络问政、媒体专访、座谈访谈、撰写文章、简明问答、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H5动画、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尽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客观事实、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进行专业解读,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让人民群众真正知晓政策、弄懂政策、享受政策。坚持政府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
(二)强化公开实效,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信息、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舆情并及时回应。综合利用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12345市民服务热线、领导信箱、民生连线、政务微博、微信、政务监督热线、信访投诉等渠道,发现、搜集社会热点,快速反应处置,及时反馈情况,发布权威信息。
(三)强化公众参与,全面流程公开。持续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况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互动开放,推进常态建设。各单位要结合年度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政策发布时点,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公正监管、公共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现场解答参与代表的疑问,听取、吸收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定期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在作出公开决策时予以考虑,将吸收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鼓励各单位结合业务特点和区域实际,以线上微视频、微直播、微互动等方式,创新政府开放形式。
三、聚焦基层建设,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确保于年内提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动态跟进国家、省、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围绕编制的“26+1+n”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开展清单落实情况“回头看”督查,督促基层单位及时整改,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调整完善,确保将政务公开标准化成果落实到位,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
(二)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纵深发展。持续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及各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及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年年底前,街道办事处要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更好适应群众获取信息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
(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一区一特色”建设。坚持以试点破难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一区一特色”建设,形成特色化建设思路及成果输出。积极参与全市政务公开“一区一特色”建设成果展,以政府开放日为平台,综合展示我区建设成果,向社会充分展示政务公开工作风貌,让群众了解公开、发现公开、参与公开,营造公开高效、互动积极的良好氛围。
四、聚焦平台建设,推动全方位政务公开
(一)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夯实工作保障。积极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内容管理,完善网站智能检索功能,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度、准确度。依托政府网站功能,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提升,及时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的规范、集中发布工作。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统一刊登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优化政府公报数据库文件检索功能,向公众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加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二)推进政务信息管理,强化规范引领。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3号)要求,2022年底前,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废止日期等。强化政府公文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主题等。要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新增特色主题分类。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并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
(三)推进依申请公开,抓好贯彻落实。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区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抽检考核,有效提升依申请公开协查、办理规范化水平。依申请办理过程中,强化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无法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依申请件,要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要向申请人做好解释工作,强化有效沟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1〕132号),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率、纠错率。各单位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五、聚焦组织保障,推动规范化政务公开
(一)突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作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鼓励各单位内部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加强各科室间工作联动。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二)突出能力提升,加强培训考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能力水平。各单位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探索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新任政务公开人员。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采取符合本单位特点的考核办法,强化日常指导,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做好整改提升工作。
(三)突出责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各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打造具有我区特色的政务公开品牌。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书面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各单位要结合区域实际和业务重点发布本单位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或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工作和重点任务,要做好分解,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