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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桥区实施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05MB279780XD/2019-6480796
综合政务
济天政办字〔2019〕31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19-11-05
2019-11-05
有效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桥区实施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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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桥区实施农村道路

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天政办字〔2019〕3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天桥区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天桥区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守护生命”工程工作方案

 


为解决当前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突出问题,遏制交通事故多发态势,根据《济南市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工作方案》(济政办字〔2019〕51号),结合辖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实施为期三年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新形势新要求,有序实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推进“三项建设”,即:交通安全设施样板路和“平安路口”建设、“两站两员”(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交通安全协管员)建设、智慧公路建设;强化“四个治理”,即: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确保实现“三个明显下降”,即: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总量明显下降、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推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基本完成国道309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完善任务,三级以下县乡公路基本标志标线覆盖率达到50%,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按照规范要求设置警示标志、防撞护栏等设施。所有街道办事处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全区建设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15个,其中“警保合作”一级劝导站2个。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全部接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

2020年,基本完成国道308等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完善任务,三级以下县乡公路基本标志标线覆盖率达到80%。全区建设交通安全劝导服务站24个,全部国省道及重点县乡道交通基础设施和管理数据全部接入“城市交通大脑”,实现重点路段智能监管全覆盖。

2021年,基本完成辖区国道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完善任务,基本实现三级以下县乡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基本安全防护设施全覆盖,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标准达到全国一流水平,“两站两员”建设全部完成,街道办事处、村(居)覆盖率达到100%,建设高水平智慧公路,依托“城市交通大脑”建设完善的农村智能交通管理架构,安全研判、预警和预防能力得到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样板、补齐短板,提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水平。

1、打造交通安全设施样板路。按照“一路一策”、分步实施的要求,以国道308、国道309为重点,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全面推进“平安路口”建设。区水务局积极配合市交通部门,2019年完成国道308、国道309道路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电警设备、隔离护栏、照明等设施的排查工作,制作排查明细,制定工作计划。2021年底,全面完成安全设施的建设任务。桑梓店街道办事处要全面排查国道308、国道309及梓东大道沿线平交路口、村道、便道出入口减速带、震荡标线、警示柱、爆闪灯等设施缺失情况,制作排查明细,推送区水务局。区水务局根据实际需求和规范要求,制作工作任务清单,加快完善,提高辖区道路安全水平。2019年底,桑梓店街道办事处要完成安全设施排查工作。2020年,区水务局完成任务总量的50%,2021年底前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交警大队、桑梓店办事处;完成时限:分年度推进,2021年年底全部完成

2、开展公路等级提升行动。区交警大队要全面排查辖区交通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重点路段,制作排查明细,推送区水务局。区水务局要持续对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改造,制作整治工作任务清单,分步推进实施,最大限度消除道路安全隐患。2019年底,区交警大队要完成辖区交通事故多发的县乡道路重点路段的排查工作。2020年,区水务局完成任务总量的50%,2021年底前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3、补齐县乡村道路安全设施短板。区交警大队要全面排查国道308东段、国道309西段路灯缺失或者路灯不亮的点位、路段以及无标志、无标线、无安全设施的“光板路”, 制作排查明细,推送区水务局。区水务局制作工作任务清单,根据规范要求加快完善。2019年底,区交警大队要完成排查工作。2020年,区水务局完成任务总量的80%,2021年底前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交警大队;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4、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针对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区发展改革局要严格落实交通标志和标线、防撞护栏、交通信号灯、视频监控、交通事件监测等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从建设源头避免新增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 区发展改革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5、建立公路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制度。区水务局、区教体局、区交警大队、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分别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调研,建立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长效机制,推进学校、农村集市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隐患整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通行安全。2019年底,各单位要完成排查工作,制作排查明细,报送区交安委办公室,区交安委办公室根据隐患性质不同推送相关部门,涉及部门的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隐患整治任务。

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区教体局、区交警大队、桑梓店街道办事处、区交安委;完成时限:2020年底

(二)健全机制、充实力量,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队伍。

6、完成“两站两员”建设。制定“两站两员”建设规划,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补齐人员、场地、装备、设施、制度、经费六项短板,完成街办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村居(社区)交通安全工作站建设,黄河以北地区所有村(居)要在三年内完成农村劝导服务站建设任务。2019年底,完成街道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建设任务,2020年底,完成50%的村居(社区)交通管理工作站、农村劝导服务站的建设任务,2021年达到100%。

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关于加强天桥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意见》(济天交安办〔2019〕3号),建立街办交通管理服务站,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管理员,并根据《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每月组织辖区协管员开展教育培训、文明交通宣讲、劝导活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辖区村居(社区)委会履行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工作职责。每月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报送区交安委办公室。

各村(居)要按照《关于加强天桥区“两站两员”队伍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意见》(济天交安办〔2019〕3号),建立村居(社区)交通管理工作站,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协管员,对本村居(社区)的车辆、驾驶人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基础台账,排查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每月组织本村居(社区)民进行交通安全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适时更新交通安全墙体标语、板报内容。每月工作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报送街道办事处。

黄河以北地区村(居)要设立农村劝导服务站,建立以村两委成员为主的劝导员队伍,落实信息采集、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劝导及交通安全宣传等职责,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各村(居)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劝导员,按照“七必上”工作要求,在村庄出入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注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上传劝导日志,组织村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并协助街道办事处完成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视频的推送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将建设计划及每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区交安委办公室,区交安委办公室对各街道办事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形成通报。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交警大队、区交安委;完成时限:2021年底

7、推广拓展“警保合作”。加快推进“警保合作”一级劝导站建设,配备固定板房,安装视频监控,配置对讲机等设备,配置1名警保合作劝导员、1至2名保险公司协保员,履行协管劝导员交通管理职责,参与事故快处,提供车驾管等交管服务。2021年底前,桑梓店街道办事处要建成2个一级劝导站。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桑梓店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底

8、全面推行“路长制”。 结合全区精细化管理和“两员两站”建设工作,建立由街道主导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推行由区政府统筹、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居(社区)“两委”具体实施的“路长制”,围绕辖区主干道、县乡道开展道路巡查、违法劝导、宣传服务、隐患排查等工作,实现全方位管控目标。2019年底前,各街道办事处要将辖区实行“路长制”管理的道路名称及起止点报送区交安委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区交安委;完成时限:2019年底

9、加强基层交管队伍建设。加强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建设,增加警力配备和辅警招录,逐步解决警力严重不足、队伍年龄老化、管控不力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财政局

(三)完善硬件、升级软件,全面推动智慧公路建设。

10、升级县乡道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2019年底前,区交警大队要完成辖区县乡道路电警设备、视频监控等排查工作,报送市级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纳入“三期电警”建设工作中。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

11、提高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2019年,街道交通安全管理服务站全部接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公路巡逻民警及三级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全部安装使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APP。区交安委积极配合市大数据局,将“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逐步接入“城市交通大脑”平台。

责任单位:区交安委、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21年底

(四)紧盯源头、净化秩序,全面提升公路通行环境。

12、开展源头整治行动。区交安委积极配合市交通部门,紧盯“两客一危”和货车等重点运输企业,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列入全国安全监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发生死亡1-2人交通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督导,严格落实违法抄告、约谈、问责制度和暂停营运、停业整顿、取消资格等处罚措施。桑梓店街道办事处要以村居为单位,以农村面包车、摩托车及非法三四轮机动车、报废及未年检车辆、非法拼装及改装、客货运专业运输车辆等五类车辆和新学驾驶人、满12分记分驾驶人、发生一般以上事故驾驶人为重点,建立“一车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监管措施。

责任单位: 区交安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桑梓店办事处

13、开展交通秩序净化行动。依法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人货混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非法三四轮机动车违法载人、无牌无证以及销售非法三四轮机动车等违法行为;严查渣土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型货车超载、超速、闯红灯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处罚。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14、开展宣传教育提升行动。深化交通安全“进村、进户、进集市、进学校、进企业”五进宣传,重点加强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自我防护宣传。区司法局组织辖区律师协会,深入桥北农村地区,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公益宣讲活动。2019年年底前,区教体局组织辖区所有学校、幼儿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并将交通安全教育列入安全教育课时。区文化局组织开展文化下乡活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各街道办事处在辖区主要道路上至少设置一处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组织辖区酒店摆放酒驾劝阻桌签活动。桑梓店办事处组织辖区村居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发放农村交通安全知识手册、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红白喜事活动安全出行承诺等活动。2019年年底前,所有行政村至少设置一处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栏内容每季度更新一次,大喇叭每周至少宣传一次交通安全。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教体局、区文化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15、开展交通违法曝光行动。区委宣传部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定期曝光,震慑交通违法,督促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责任单住:区委宣传部、区交警大队

(五)强化领导,严格追责,完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6、健全统筹推进机制。按照《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5号)和《济南市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济办发〔2018〕41号)要求,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调整完善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简称区交安委)设置,实行部门集中联合办公、实体化运转、街道参照建立的交通安全管理组织协调机制,统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高管控能力。

按照“每月一通报、每季度一考核”的原则,区交安委要健全例会、通报、督办、约谈、考核“五项制度”,即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辖区死亡事故、隐患整治情况以及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通报;每季度组织召开区交安委成员安全例会,对季度工作进行总结,通报考核结果,调整和完善工作措施,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每年初,区交安委组织召开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全年工作方案,部署全年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区交安委、区政府督查室、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完成时限:2019年底

17、夯实问责追责机制。针对辖区每起死亡事故,区交安委要组织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严格“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企业责任,也要依法倒查政府监管部门责任,推动对事故责任单位的民事、行政和刑事“三责同追”。 区交安委针对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单位要在事故发生后6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整改完成情况,以实际整改完成的照片、相关报告和实地查看为准。

责任单位:区交安委、区应急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18. 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区安委会要在全区安全生产考核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分值权重。结合《2019年度天桥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评价办法》,研究制定《全区道路交通安全考核评价办法》,从党政领导、基层交管力量建设、农村公路隐患整治、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事故等方面明确评分标准,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交安委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总体工作开展,日常工作由区交安委办公室(设在区交警大队)负责。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完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守护生命”工程实施提供资金保障。

 (二)细化责任分工。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班子一个方案”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考核。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区交安委办公室、区政府督查室具体实施,加大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力度,按照时限、分工对各单位落实本方案情况实施督导考核。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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