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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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济天政办字〔2023〕15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济司发〔2022〕16号)的规定,现将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 | 实施计划 | 完成时限 |
1 | 天桥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 | 区发改局 | 2023年3月-12月 | 为充分考虑天桥发展,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把握天桥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特征和发展任务,注重与济南市相关规划、区“十四五”总体规划相衔接,为全面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区提供产业规划保障和政策指引。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规定 | 拟编制完成《天桥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并根据内容开展工作。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 |
2 | 济南市天桥区高标准农田规划(2021—2030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2023年4月 | 《济南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的规定 | 根据规划编制内容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 2023年12月31日之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