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桥区总部企业及区级重点企业引进发展支持政策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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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是伴随着商务园区、中心商务区的出现而发展出来的一种新经济模式,是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由于总部经济为地区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越来越大,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已成为各地区的重要发展战略,对我区而言,特别是在黄河以南主城区,出台一系列总部经济奖励扶持政策,吸引一批优质企业总部落户非常必要,也是打造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客观要求。
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吸引总部企业落户,省、市高度重视总部经济工作,2018年3月,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等7部门于联合制定的《山东省总部机构奖励政策实施办法》,12月,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济南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一系列力度空前的政策密集出台,极大提升了山东省、济南市对于总部企业的吸引力。
随着省、市两级总部经济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市级政策在土地出让方面的扶持,变相地削弱了天桥区在济南各主城区中土地成本优势,天桥区如不出台优惠力度更大的政策,将在与其他区县的竞争中更加被动。在充分研究省、市两级总部经济政策的基础上,天桥区出台的政策门槛更低,年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之和超过500万元即可享受政策奖励,只相当于市级政策门槛的四分之一。同时推出“一事一议”条款,对大型企业和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的奖励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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