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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解读
11370105MB279780XD/2020-3954397
天桥区政府办公室
2020-11-05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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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自2020年11月5日,天桥区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以来,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失效了,有的需要修改,有的继续有效,需要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在区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济发电〔2020〕7号)、《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出台目的

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四、重要举措

2020年10月22日,区司法局印发《天桥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涉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现行有效的区政府及部门的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了清理。2020年11月5日,以区政府名义发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济天政发〔2020〕3号),公布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5件,废止的3件,宣布失效的1件。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天桥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张宏广

咨询电话:0531-8586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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