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济南市天桥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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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需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体制新职能,为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辐射事故,最大程度控制、减轻或消除辐射事故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2020年9月印发实施,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作为专项预案,按照“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作相应修改,与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协调联动、有机衔接的整体。尽快建立上下衔接的预案体系。编制我区《济南市天桥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2022年12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济南市天桥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出台目的
制定《济南市天桥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建立健全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网络,保证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物质运输等各类意外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后果和危害,保障公众和相关工作人员健康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四、主要内容
《预案》包含总则、辐射事故分级、组织机构及职责、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应急能力维持、附则等内容。总则中明确了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重到轻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4个等级。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中明确了区级现场指挥机构的职能职责。根据响应等级成立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和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局长领导和组织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项小组下设应急专业组,包括:应急监测组、医疗救援组、应急处置组、舆情信息组、专家咨询组、应急保障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中规定了具体的预警响应措施,明确信息上报程序。按照辐射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预案》将辐射事故预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等级。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由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市级有关部门发布,黄色和蓝色预警信息由区县政府或区县政府授权区县有关部门发布。根据事态发展,可按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三)响应分级中完善了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响应启动程序,优化了的应急响应机制,充实了启动条件和响应措施。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I级、I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辐射事故时, 由省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启动I级、II级响应,区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立即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保持省、市、区各级通信联络畅通,在上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随时掌握事故动态,及时向上级辐射事故应急工作专项小组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辐射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开展先期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有关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事故诱因及发展态势,立即开展人员搜救、隔离疏散、医学救援、应急监测、危害控制、安全防护等措施。
(四)后期处置中强调地方党委和政府对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各方面的责任。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区县政府及时开展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成立事故调查组,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要说明具体做法、制定依据及合法性、合理性。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演练,强化预防、预警和放射源管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体系。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针对不同类型辐射事故的特点,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共同处置辐射事故。分级响应,先期处置。根据不同辐射事故响应级别,区政府负责本辖区辐射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严格落实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主体责任,造成辐射事故的辐射工作单位应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第一时间报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平急结合,常备不懈。各街道及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应急培训,落实值班制度,快速高效处理处置突发辐射事故。
事发地街道办事处、有关医疗机构参加。根据辐射物质的种类、危害特性等,指导公众应急防护、指导个体防护,发放所需药品;对受辐射事故影响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对放射病和受超剂量照射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医学救治及心理干预。本《预案》明确辐射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要根据现场应对工作需要或在预警行动的基础上,组织采取先期处置、转移安置人员、实施医学救护和应急监测,做好人员安全防护、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等措施,防止事故扩散。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具体联系人:王悦
联系电话:0531-86163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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