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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11370105MB279780XD/2022-6506656
区政府办公室
2022-08-02

文字解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突发事故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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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风险不断增多,突发事件多样复杂,应急处置任务繁重。同时,随着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也发生了的重大变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应急管理新形势,牵头重新编制总体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天桥区机构改革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天桥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全面提高本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重要举措

1.总体预案的定位。是我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2.组织指挥体系。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依法建立相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体制机制,研究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当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根据工作需要,由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总指挥部,领导、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时,指挥部接受上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按照指令实施应对工作;区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相关突发事件应对。街道层面,各街道办事处成立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组织实施本地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居民委员会应明确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责任人,协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现场指挥。辖区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处置事件主责部门牵头,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执行总指挥和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实行总指挥负责制,负责组织、协调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现场指挥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立综合协调、灾害监测、抢险救援、交通保障、医疗卫生、后勤保障、治安维护、善后处置、新闻工作、群众生活、专家支持等工作组。

4.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

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从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其他基层组织和责任单位等根据突发事件初判级别、处置难度、自有处置能力以及预判可能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结合天桥区实际,区级应急响应依据突发事件的处置难度、现实结果或预判可能后果等,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

5.风险管控及监测预警。

区政府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能力,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辨识、评估、分级、登记,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监控,责令有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专业监测与社会监测相结合的突发事件监测制度,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完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各类突发事件应对主要职责部门负责相应突发事件监测信息汇总报告工作。各相关责任部门根据突发事件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位,明确监测项目,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和专兼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有效监测预判。

6.资源保障。明确人力资源、财力支持、物资装备、科技支撑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五、关键词诠释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严重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区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 (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

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机制,统筹预警信息发布,确保预警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通告方式。预警信息要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事态发展、应采取的措施、咨询渠道、发布时间和发布机关等。新闻媒体、电信运营商应按照预警发布部门要求,及时、无偿的向社会公开发布预警信息。

发布预警信息后,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或突发事件应对的牵头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责令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

②加强公众沟通,公布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

③组织现场指挥员、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的准备,预置有关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④调集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⑥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物资;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⑨预警信息发布后,其他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地区和本部门所管辖的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工作。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排除的,预警发布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天桥区应急管理局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李剑   0531-816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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