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天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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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济南市天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起草过程及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要求,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先后命名了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截至目前,济南市商河县、济阳区、历下区、市中区、历城区、槐荫区、长清区已成功创建,根据市委常委会要求未获得命名的莱芜区、钢城区、章丘区、天桥区、平阴区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为推进济南市天桥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济南市天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环办生态〔2024〕4号)等政策文件,为着力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结合天桥区实际,出台了本规划。
三、出台目的
出台《济南市天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旨在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载体,主动融入“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的城市发展新格局,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中心城区夯实生态本底,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四、《规划》的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是天桥区全域,包括14个街道--制锦市街道、北坦街道、纬北路街道、天桥东街街道、官扎营街道、宝华街街道、堤口路街道、无影山街道、工人新村南村街道、工人新村北村街道、药山街道、北园街道、泺口街道、桑梓店街道,总面积为133.44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以2023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24-2030年。2024-2025年为创建达标阶段,2026-2030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五、主要内容
(一)工作基础与形势分析。天桥区作为济南市的核心城区之一,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已取得显著进展。城市更新、绿化品质提升、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有序推进,有效提升了城区和农村的人居环境。同时,天桥区还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不断优化现代产业体系。然而,面临传统工业结构偏重、能耗强度较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大等挑战,仍需立足实际进一步为生态环境改善贡献力量。
(二)规划总则。明确了我区2025年前创建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近期目标及2030年前全面建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的中远期目标,并根据目标建立了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包括目标责任、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制度5大领域、8项任务、25项指标,其中19项为约束性指标、6项为参考性指标。
(三)规划任务与措施。涵盖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强区域生态环保监管、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等。还明确了产业布局及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循环利用等方面的具体目标,为天桥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为了强化对规划任务实施的支撑作用,重点工程共包括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等4部分共29个工程项目,总投资额达336亿元。
(五)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检查指导和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撑。在资金保障方面,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政府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同时,注重科技支撑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此外还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和支持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联系人:秦广东
联系电话:0531-8692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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