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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11370105MB279780XD/2026-6708398
区政府办公室
2026-02-05

文字解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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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深入推进,各类生产建设与生活活动所产生的噪声影响日益广泛,群众对宁静生活环境的需求持续增长,噪声污染问题逐步显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工作。我区依据国家、省、市各级法规政策及工作部署,立足区域发展实际,以现状为基础、规划为补充,科学推进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旨在进一步提升噪声污染管控的精细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安静生活环境的需求。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鲁环发〔2023〕18号)《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济南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济政办字〔2023〕41号)等政策文件,结合天桥区建设现状与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方案编制过程中,已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街道及公众意见,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履行了合法性审查等必要程序,确保划定结果科学合理、依法合规。

三、出台目的

本方案旨在科学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明确重点管控范围,有效回应群众对安静生活环境的需求。通过为各类噪声管控提供法定依据,推动从源头预防和治理噪声污染,引导城市建设和交通规划合理避让敏感区域,促进城市建设与声环境保护相协调,持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

四、重要举措

1. 精细空间划控,绘制精确区域地图。通过高分辨遥感技术结合城市现状、用地属性实现分区管控,剔除纯商业单体、工业仓储、公共设施、大型公园绿地等非居住类地块;依托城市路网、水系、行政界线划界,零散居住区连片整合,最终落地54块噪音敏感区域,逐一编号、列表清晰展示各方位区域边界与具体面积结合区位分布图实现地块精准定位。

2. 细化噪声管控,聚焦噪音源头治理。噪音敏感区内实行高音喇叭使用负面清单,明确指出除抢险救灾、获批举办的社会活动及学校教学工作等特定情形外,禁用使用高音喇叭。在建工地紧邻噪音敏感区时,周边辐射范围采用敏感区噪声管控标准,根据施工情况动态启动或解除,灵活适配项目全周期噪声管控需求。

3. 动态更新多方联动,提升噪音管理效能。紧盯区域用地布局、属性及控规变动,常态化推进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规划适时修编工作,确保区域噪声功能区划与城市建设发展精准衔接、同步适配。加强多部门协同管理,根据上级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条款分解落实责任分工,生态环境、住建、城管、教育、水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齐抓共管,进一步提升噪音治理能力,为居民创造更加安静舒适的生活环境。

五、贯彻上级政策要求

本方案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关于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并实施重点监管的规定,对接《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鲁环发〔2023〕18号)中“精细化、差异化管控”的部署,落实《济南市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4-2025年)》(济环发〔2024〕1号)关于“分区分类管理”与“动态更新”的要求,并积极响应《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动开展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和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环便函〔2025〕865号)的创新探索导向,通过科学划定54个区块,建立与用地规划同步适配的修编机制,将上级法规政策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天桥区具体可操作的管控举措,为噪声污染防治提供了明确的法定依据和落地路径。

六、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联系电话:0531-86927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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