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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常务会议题解读:《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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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政府办公室
2022-06-23

区政府常务会议题解读:《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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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专项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提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校生县域内占比不超15%和2022年年底完成公参民学校治理的具体要求。《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组发〔2021〕2号),提出强化政府责任落实、保障基本办学条件、规范招生管理、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等八项工作任务。

我区无公参民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1处,即济南黄河双语实验学校。目前,学校在校生3077人(其中,小学1654人,初中1423人),学校在校生占全区义务教育学生总数的4.6 %,符合国家规定的县域内占比不超15%的要求,但是超出设学规模557人。

二、政策依据

为贯彻义务教育由国家统一实施的要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山东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组发〔2021〕2号)《山东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专题培训会议要求及文件精神,推进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有序发展,规范其招生管理,不断提升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三、议题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强化民办义务教育规范管理,持续加强学校党的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有序发展。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区行政审批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各部门按照中共济南市天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天桥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分工,履行职责。

 (二)加强招生全过程监管

一是招生计划区域统筹。我局核定济南黄河双语实验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备案。督促学校将核定备案后的招生简章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二是坚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我局和学校统一组织实施,过程和录取结果即时公开,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三)加强学籍管理

加大对济南黄河双语实验学校学籍管理的监管力度,学校不得安排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招生程序的学生在校就读,我局不为不符合招生条件及招生程序的学校学生建立学籍,严禁招收借读生、空挂学籍、人籍分离,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四)加强年度检审工作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民办中小学2021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济南黄河双语实验学校进行年检。强化依法管理,促进学校规范办学,推动学校自我完善、自我规范,依法依规办学,营造良性发展的良好生态。

(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指导济南黄河双语实验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升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双减”和“五项管理”要求,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足课时开齐课程。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对济南黄河双语实验学校的教育教学常态化监督机制,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要求,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各部门明确分工,履行职责,加强对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黄河双语实验学校的监管,推进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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