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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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有力推动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力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区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工作的部署。
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起草全流程
起草目的: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决策事项目录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起草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8个工作办法的通知》。
起草过程:2023年12月6日,区政府办公室向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下发了《关于报送2024年度天桥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前期有11个街道办事处报送了15项、12个区直部门及单位报送了12项“2024年度天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2024年1月18日,区司法局组织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优化,同时邀请公职律师、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同年1月22日,区司法局向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月22日,截至2024年2月22日,未收到修改意见。报经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同意后,同年3月1日,区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印发之日起15日内,由区司法局报市司法局备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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