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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法治建设品质提升专项工作的汇报
11370105MB279780XD/2024-6586615
区政府办公室
2024-06-26

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解读:关于法治建设品质提升专项工作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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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关于法治建设品质提升专项工作的汇报”议题解读如下:

一、法治建设原则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地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法治建设品质提升工作是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品质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具体要求。

二、工作依据

主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第六条“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以及天桥区委印发《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品质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

三、工作成效

对2024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品质提升工作进行总结梳理,进一步提升区直各部门、各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意识及重视程度,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更好地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

四、重点工作方向

一是强化依法治区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落实开展好2024年度法治建设“品质提升”行动部署。二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督促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落实。三是提高法治为民服务能力,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多元调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凝聚各方面合力,切实将行政纠纷化解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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