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桥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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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关于《天桥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起草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应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天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1月上旬,区司法局代起草了《天桥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等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后,进行了充分修改完善,形成了《天桥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二、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应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社会公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天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起草《天桥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三、议题目的
向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报告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提请会议审议《天桥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由区司法局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向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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