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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报》 议题解读
11370105MB279780XD/2025-6663380
区政府办公室
2025-06-13

《关于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报》 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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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统计工作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党的十八大以来,统计现代化改革深入推进,统计监督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当前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仍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督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制约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此背景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同时,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2024年部分地区统计违纪违法问题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揭示了当前统计造假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强调了防治统计造假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二、政策依据

依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当中提到的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责任范围,为统计监督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对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的协同工作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了统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中,进一步筑牢了源头防范、过程管控、技术赋能和事后追责的全链条数据质量防护屏障。

三、议题目的

通过深入学习贯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深刻警醒统计造假的新特点和新动向,准确把握防治统计造假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营造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体制机制,实现对各地区高质量发展情况的定量评价,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方式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等工作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建立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构建起从上到下、层层负责的领导责任体系。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健全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制度,完善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提升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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