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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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重要举措,推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有力推动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力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区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工作的部署。
二、起草目的、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起草目的:通过对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施目录清单化管理,明确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对决策事项目录的监督管理,推动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起草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济南市政府令28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8个工作办法的通知》《济南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的通知》(济司发〔2022〕16号)。
起草过程:2024年11月7日,区政府办向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下发了《关于报送2025年度天桥区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的通知》,前期有9个街道办事处报送了12项、7区直部门(单位)报送了10项2025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结合《政府工作报告》和我区实际,2025年1月2日,区司法局组织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城市规划协调服务中心、区信访局等单位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研判、筛选、优化,同时邀请公职律师、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山东鲁舜律师事务所、北京京大(济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对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同年1月13日,区司法局向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直部门征求意见。截至2025年2月17日未收到修改意见。1月15日,向各位副区长征求了意见,截至2025年1月24日未收到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草案)。
三、主要内容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一、天桥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承办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6月)(对文件主要内容进行阐述)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印发之日起15日内,由区司法局报市司法局备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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