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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北湖片区道路命名方案的汇报》议题解读
11370105MB279780XD/2025-6680732
区政府办公室
2025-09-01

《关于北湖片区道路命名方案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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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 “关于《北湖片区道路命名方案》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随着济南市“携河北跨”战略的深入推进,北湖片区作为衔接主城与黄河北岸发展的重要枢纽,已进入大规模开发建设阶段,目前已新建纵一路、横一路等多条城市道路,但道路缺乏系统性命名,亟需进行标准化命名,构建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以满足区域发展需求。

二、起草目的、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起草目的:编制北湖片区道路命名规划,旨在衔接现状路名的基础上,构建科学化、标准化、层次化的路名体系,满足城市管理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一是规划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和现实需要,对城市路名进行前瞻性规划论证,改变以往先有建设、后有名称的现象,杜绝“零敲碎打”式命名,使地名的命名有章可循,促进路名资源合理有序利用。二是规划结合当地的历史文化、地理环境、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等,制定具有地域特色的路名方案,有助于传承与弘扬当地优秀文化,增强城市的文化底蕴。三是清晰、有序的路名体系,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社会活动提供准确的基础信息,便于政府部门进行决策和管理,有利于企业开展经营活动,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起草依据:《地名管理条例》(2022 年 国令第 753 号)第四条“地名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地名命名应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

第九条“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同一建城区内的街路巷名称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24 年 民政部令第 71 号)第四条“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

《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鲁政发〔1986〕78 号)第六条“可改可不改的地名,一般不改,以保持地名的稳定”。

《山东省城市街路巷地名规划规范》可采用不同的通名区分东西走向和南北走向的道路,一般南北为路、东西为街。

《济南市市区道路命名规范》(济政办字〔2018〕65 号)道路红线宽度 40 米以上,长度 5000 米以上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可用大街(大道)为通名;道路红线宽度 25 米-40 米,长度 500 米以上的次干路,可用路(街)为通名;道路红线宽度25 米以下的支路及城镇居民生活便道、规模较小的道路,可用巷(胡同)为通名。

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起草过程:北湖片区道路命名工作自2025年3月开始,历时5个月,先后开展现场踏勘、梳理收集区域历史文化与自然资源、邀请专家调研路况及规划情况等工作,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意见建议,召开各级专题调度会议8次,结合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研究修改后,初步编制形成道路命名方案,并经社会公示和专家论证。

三、主要内容

依据北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道路命名范围包括北起黄河、二环北路,南至胶济铁路,东起历山路、历山北路,西至津浦铁路,涉及待命名道路54条,调整起止点道路13条。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方案移交区审批局进入审批程序。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按照《济南市市区道路命名规程》济民发〔2025〕3号文件操作规程要求,区政府召常务会议,研究确定道路命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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