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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报》 议题解读
11370105MB279780XD/2025-6680734
区政府办公室
2025-09-01

《关于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报》 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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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关于学习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统计工作是反映经济运行状况、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关键基础。当前,为进一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统计法治建设、防治统计造假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坚决遏制数字腐败,确保统计数据的严肃准确真实。近日,国家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我省也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据此,有必要提请常务会议就相关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二、政策依据

《统计法》作为统计领域的根本大法,明确规定了各类主体在统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特别明确了领导干部、统计机构及人员、调查对象等“15个不得”的法律底线,为防惩统计造假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总书记深刻指出要树立和践行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坚持高质量发展,反对数据造假;要求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这是做好新时代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

依据国家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该方案从源头上、制度上、技术上对防治统计造假作出了系统性、刚性化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重要行动指南。

三、议题目的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精神和坚决防治统计造假的坚定决心,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二是明确法律底线。通过对《统计法》特别是“15个不得”的再学习、再强调,进一步明晰各方责任边界,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法律防线。

三是部署落实任务。结合国家《实施方案》和省相关会议要求,研究提出本地区、本系统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国家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要求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抓实“关键少数”学习教育。将《统计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实施方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正确政绩观,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二是强化法治宣传与监督问责。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营造依法统计氛围。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统计违纪违法线索,严格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将纠治政绩观偏差、防治统计造假情况纳入相关考核与监督范围。

三是推动重点部门先行落实。督促承担重要统计工作的部门单位率先组织对新修改《统计法》和《实施方案》的深入学习,对照要求完善内部统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保障数据质量。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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