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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汇报》 议题解读
11370105MB279780XD/2026-6710140
区政府办公室
2026-02-05

《关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汇报》 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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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关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和各方面,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

二、起草目的、起草依据及起草过程

(一)起草目的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清单化管理,明确决策事项范围,压实决策主体责任,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切实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从源头上防范决策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起草依据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

(三)起草过程

结合本级人民政府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于2025年11月启动2026年度区级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工作。12月1日,向区直各部门(单位)下发《关于报送2026年度天桥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的通知》,共12个区直部门(单位)提报重大决策事项建议12项。12月19日,区司法局组织召开2026年度天桥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项目研判筛选论证会,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并由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进行了咨询论证。2026年1月5日-1月20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1月5日-1月20日,通过政务内网邮件方式向区直各部门(单位)、各街道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1月12日-1月27日,向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区政府常务会固定列席单位、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征集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项并采纳。2月2日,经区司法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形成《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天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一项,为《济南市天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其内容涵盖经济发展、城市更新、创新驱动、民生福祉、绿色低碳、安全保障等领域,对我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属于《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承办单位是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区政府常务会议提出的意见,对决策目录事项进行修改完善。按程序报区委同意后,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审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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