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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济南市天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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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司法局
2021-06-23

专家解读:《济南市天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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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慎广,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主任。

2013年、2014年度被济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担任山东海蔚律师事务所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理事;济南市律师协会公益诉讼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天桥仲裁发展研究会会长;北海国际仲裁院特邀仲裁员;主要业务方向:担任政府、公司、企业法律顾问,擅于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代理等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天桥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这是贯彻实施国家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

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重要举措。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助于帮助企业和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当事人获取难度较大、行政机关容易核查的证明事项,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告知承诺制是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审批机关将法定的审批条件、标准、要求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自愿作出合规承诺后,审批机关即为申请人办理相关审批事项的制度设置。告知承诺制最早起源于一些地方政府在涉企行政审批改革中的实践探索,随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与信用体系建设等改革措施的全面实施,特别在与信用监管紧密结合后,告知承诺制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国务院在经过试点试验后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告知承诺制作为一项对传统行政审批制度的创新,对激发市场活力,构建以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一、告知承诺制是对传统行政审批方式的程序再造。在传统先审查再批准的行政审批制度下,前置审批有些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初期出于防范风险的目的设定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这些前置审批已无必要,完全可以通过市场自我调节、行业自律,或者政府加强行业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消除风险。告知承诺制将传统行政审批制度中的审查环节由对审批条件的实质审查简化为对申请人信用承诺的形式审查,只要申请人作出符合审批条件的书面承诺,审批机关便不再对审批条件进行实质审查,而是直接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同时需要说明,告知承诺制不可能实现对传统行政审批制度的完全替代,行政审批作为一种法律制度,对于保障国家和社会安全、公众生命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仍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告知承诺制是信用导向的制度创新。告知承诺制的实践20余年来才得以引起前所未有的重视,这是因为之前的改革重心主要放在简政放权,对于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缺乏系统的思考,地方政府在探索告知承诺制初期,只是将实质审查的环节在时间上和程序上后置,给了企业一定的准备条件,但审批机关仍会在一定期限后对申请人的审批条件进行百分之百的核查。近些年信用建设成为国家行动的大背景,告知承诺制因其高度契合信用导向而备受重视,告知承诺制本质上是与信用监管一起作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系统化方案在全国进行推广的,本质上属于信用制度的范畴,各级政府在实施告知承诺制时一般都会配套设置相应的信用档案制度和信用惩戒措施,对于申请人不同程度的虚假承诺行为给予不同程度的惩戒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推行的告知承诺制体现了政府一种信用导向的制度创新。

三、告知承诺制作为一种系统化方案的制度创新,是对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全面考验。一是审批机关全面、准确的告知前提,要求政府科学、完整地梳理审批所需的条件、标准与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如果有一点纰漏,将导致申请人的无效承诺。二是建立健全完善的信用监管制度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不同程度的信用奖惩措施,以符合比例原则的法治要求,实现精准化监管的目标,防止惩戒不足或惩戒过度。三是建立统一、协调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当前在各级政府在信用信息收集和共享建设中仍存在亟需改善的问题。四是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监督,告知承诺制需要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进行,以保证公平性。同时,由于事中事后监管中政府监管力量的限制,也需要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媒体、个人的力量参与监督。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天桥区司法局

具体联系人:台向阳

咨询电话:859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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