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市天桥区水土保持规划 (2023~2035年)》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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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的必要性
(一)水土保持是江河保护治理的根本措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区域内人为活动频繁开发强度大,原地貌和原生植被破坏较为严重,硬化率高,给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较大危害。
(二)新时代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的需要。天桥区紧抓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坚决扛起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打造“连接中优、北起城市新地标”的使命责任,同时对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生态文明建设为水土保持提供了新机遇。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实现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维护,推动天桥区新时代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天桥。
二、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含:规划总则,基本情况,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总体布局,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综合监管,匡算投资与实施效果分析,实施保障措施等九部分。
三、编制过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县级水士保持规划编批工作的函》、《济南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及《济南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等文件要求,于2023年10月完成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并形成初稿;2023年10月,向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2023年11月,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规划报批稿编制。
四、编制说明
(一)《规划》编制原则
依据突出区域特色、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分区防治、制度创新、公众参与等原则编制《规划》。
(二)《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本次规划范围为天桥区(不包含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代管区域),规划现状年为2022年,规划期13年,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时段,近期为2023~2025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中期为2026年~2030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远期为2031~2035年,规划水平年为2035年。
(三)《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着力强化监督管理、深化水土保持宣传工作、加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完善管理能力建设四方面。综合考虑天桥区优势条件和未来发展趋势,提出《规划》主要目标如下:
经过13年(2023年~2035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综合监管,天桥区水土保持率保持在98.13%及以上,调动全民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建成与天桥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建成高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体系,促进城市生态建设,全面促进全区国民经济良性、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规划》重要举措
1、水土保持总体布局。按照“两带两区”进行布局,重视黄河、小清河两条纵贯东西主要河流沿线的生态建设带,科学优化黄河以南人居环境维护区生态建设,实现黄河以北防风防护区桑梓组团“五大板块”深度融合、特色凸显、优势互补的一体化发展格局。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济南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将天桥区划分为“南部平原城市人居环境维护区”和“北部黄泛平原防风防护区”。根据《济南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天桥区桑梓店街道为济南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预防保护。《规划》确定了预防保护范围为整个天桥区。在充分考虑不同片区水土流失分布、区位特点、重点预防对象的重要性及其水土保持需求上,建立泉水河道区保护体系、重点治理成果区管护体系、城镇防护体系。
3、综合治理。南部平原城市人居环境维护区做好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维护河流健康生态,并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打造水系生态治理模式。北部黄泛平原防风防护区以防风、固沙和农田标准提升防护为重点,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模式。
4、综合监管。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济南市水土保持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宣传、科技支撑能力、管理能力建设,推进区域评估工作的开展,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动态监控,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能力。
(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和强化目标激励等4个方面保障规划实施。
解读机关:天桥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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