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19届26次常务会议公众代表意见及吸收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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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召开区政府第19届26次常务会议,邀请公众代表及专家出席,参与审议做好关于编制《天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工作,帮助政府出谋划策。现将公众代表意见及议题提报单位吸收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一、列席代表意见
海蔚律师事务所 邱慎广代表表示: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发展稳定大局,能否做到科学、依法、民主决策,直接体现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决定政府能否全面依法正确履职,关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我区在编制年度重大行政事项目录可进一步增强决策的计划性,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有效保障各项任务落实。
二、区司法局对列席代表意见的答复情况
代表关于编制《天桥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意见已收悉,经研究,我局充分采纳代表建议,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积极协调各单位在2023年度第四季度提出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随后优化、编制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区政府研究确定,经区委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有关工作;确需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由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论证后,报本级决策机关研究确定。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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