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十四五”期间,天桥区在工业污染源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有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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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建立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依据的生态环境日常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二是强化工业企业深度治理。持续巩固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成果,确保稳定实现超低排放。对燃气锅炉开展常态化排查和抽测,确保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设施现状开展排查,对在技术上无法实现稳定达标的治理设施予以升级改造。
三是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以建材、水泥制品、热电等行业及具备燃煤锅炉的企业为重点,严格控制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降低工业企业无组织烟粉尘等污染。按照市统一部署,完成工业企业物料堆场视频监控设施建设、联网工作。组织预拌混凝土企业完成物料输送等环节的密闭改造。
四是全面加强VOCs综合整治。大力推进VOCs源头替代,继续实施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源头替代;稳步推进VOCs深度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管控和工艺、储存、装卸、废水废液废渣处理等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有效提高废气处理率;深入开展涉VOCs企业的综合整治力度。
五是有序规范园区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济南新材料产业园、药山都市工业园环境管理,制定实施工业园区废气治理方案,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建立健全工业园区大气自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园区大气环境管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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