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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问答: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哪些人员以及选任方式是什么?
11370105MB279780XD/2023-6407590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1-13

政策问答: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哪些人员以及选任方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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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办法所称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成员(包括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成员)、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及其他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除外)、监事会成员(包括监事会主席及其他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除外)和经理层(包括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二)对于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董事长的选任,主要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由区委组织部提出推荐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相应程序委派任命。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其他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由出资人提名,按照法定程序任免。总经理的任职由出资人提名,副总经理等其他经理层的任职由总经理提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任职程序。除上述岗位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的选任采取组织选派和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内部提拔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推荐人选,提请出资人审批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相应程序任命或聘用。企业领导层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确定后,报区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三)企业要以聘任制、任期制和经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对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实行契约化管理,并明确相应的权利、责任、义务。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按市场化方式选聘和管理职业经理人,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机制。

(四)合理确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履职待遇,实行市场化薪酬,探索完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企业内部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与人力资源市场相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

(五)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及岗位职责要求,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培养、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经营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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