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的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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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指导我区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开展,由我局起草 《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讨论稿)》(以下简称细则),前期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并完成社会公示,按照《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指引》要求,2024 年 8 月 9 日由天桥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细则进行专家论证。经过讨论、质询形成如下意见:
一、该文件出台有助于化解城市低效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实现土地重新配置与转型升级,为城市发展建设提供土地要素保障。
二、该文件明确了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细化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等内容,有助于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为助力我区高质量发展释放新空间、激发新活力。
三、该文件为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助于此项工作的开展。
专家组一致认为,原则通过《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 目实施管理细则》,并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政策执行监管,完善项目周期管理机制。
2、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用地布局。
3、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规划的低效用地,谋求更多解决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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