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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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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2023-01-13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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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济政办发〔2022〕2号)、《2022年济南市天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在区政府正确指导下,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依法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在天桥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环保专题专栏主动公开生态环保领域各类信息489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8329条,政务微博粉丝增加49人, 微信订阅号推送信息379条,利用官方微博及微信订阅号发布各类环保图文,科普信息,政策解读等信息,利用泉城蓝 APP 主动公开环保信息37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我局未收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发布《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包含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及总体要求、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主动公开信息有关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四)平台建设

我局持续加强平台建设,依托天桥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目、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专题专栏,天桥环保官方微博、天桥环保微信订阅号及时发布环保科普、政策解读、环保视频等信息,不断丰富信息发布渠道,满足公众获取信息需求。

(五)监督保障

我局在区政府办公室和上级部门指导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推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负责本科室、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专职人员,工作的人员缺乏政务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学习领会不够。

下一步,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提高人员工作水平。在区政府及上级部门指导下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公开:基层工作信息49条;机构职能信息1条;政策法规解读3条;会议信息8条;由于本单位垂直管理,根据上级要求本单位预决算信息由上级部门进行统一公示;规划计划信息2条;建议提案信息1条(2022年,我局共接办区人大代表建议0件,区政协提案0件。);政府工作报告进展信息3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14条;“双随机 一公开”主动公开抽查清单、公示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季度等信息6条。环境保护栏目:突发环境事件主动公开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信息4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171条(根据上级要求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栏目进行集中公开);重点污染企业信息2条;主要河流水质情况栏目信息18条;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治理1条;空气质量信息11条;2022年天桥区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信息1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状况信息11条;土壤污染防治信息3条;公共法律服务栏目发布《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普法数据及履职情况的报告》信息1条;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1条(链接);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更新1条;部门信息公开年报1条;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清单1条;政务公开组织管理信息5条;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保专题专栏主动公开信息169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我局历来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将协商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作为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不断改革创新,积极作为,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前列。2022年,我局共接办区人大代表建议0件,区政协提案0件。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主动公开工作以天桥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环保专题专栏为主,同时将新媒体平台作为补充,继续运用天桥环保官方微博及天桥环保微信订阅号发布各类环保图文、环保科普、政策解读等信息,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类信息的需求。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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