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北苑小学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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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双减”工作部署要求,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学校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考试管理制度如下。
一、缩减考试次数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教师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变相组织考试。
二、规范考试命题
命题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不仅要发挥检测功能,更要促进师生专业成长。命题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1.命题准备:命题人要根据命题范围认真制定“双向细目表”,使命题更加科学、合理、有效。
2.命题原则:命题要紧扣国家《课程标准》和教材,重点突出、知识点覆盖面广;要贴近学生的实际水平、实际能力;要有一定创新,鼓励原创题。
3.命题难易:难易比例大致为7:2:1,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目标达成。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
4.题型设计:题型多样,符合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能力水平,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题目表述清晰、明确,易于学生理解、作答。
5.命题内容:命题包括双向细目表、试题卷和评分标准。英语学科的听力原文和听力音频。
6.命题用字:命题按照学科规范,必须使用规范汉字或者英文字体,试题中不得出现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和不合文字规范的简化字。
7.学科教研组要对命题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命题的程序和标准。年级学科组一审学科试题,学科教研组二审试题,教导处进行终审,保证命题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合理运用考试结果
1.期末考试实行等级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适当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不得将考试结果在各类家长群传播。不得按考试结果给学生调整分班、排座位、“贴标签”。
2.教师要运用考试结果精准分析学情教情有针对性性地对学生进行帮扶辅导,科学研判教学工作重点难点,切实改进课堂教学,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3.学科教研组长、分管主任对考试质量做出科学准确的定性与定量分析,对考试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从教与学的专业角度分析研讨,寻找提升学生学习能力和改进与提高的对策与措施。
4.教学校长对全校各科成绩进行纵向和横向对比,找出优势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力争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四、完善学习过程评价
1.学习过程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有机结合。教师要关注日常作业、课堂评价等过程性评价,与考试结果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学习习惯与学习表现、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评价,科学全面的评价学生。
2.即时性评价与阶段性评价有机结合。可以采用课堂观测、随堂练习、实验操作、课后作业等方式开展学生学习情况的即时性评价,通过定期交流、主题演讲、成果展示、学生述评等方式开展阶段性评价。
- 一审: 孟敏
- 二审: 法颖
- 三审: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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