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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11370105MB279780XD/2024-6563732
综合政务
济天政办字〔2024〕6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4-04-07
2024-04-07
有效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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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天政办字〔2024〕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鲁司〔2022〕41号《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市政府令第287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8个工作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字〔2023〕47号)的规定,现将区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决策草案拟定工作,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适时将所承担的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

附件: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拟决策时间

决策依据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完成时限

1

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

 

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3]8号)。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济南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87号)的程序进行。

拟编制完成《天桥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实施管理细则》,并根据内容开展工作。

2024年10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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