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天桥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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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明确天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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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明确天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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