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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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编修背景
2022年3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2〕25号),6月2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济政办字〔2022〕27号)。为进一步规范天桥区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地震灾害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3月30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天桥区地震应急预案》(济天政办字〔2023〕5号)。
二、《预案》编修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济南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南市地震应急预案》《天桥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天桥区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和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与救援行动。
四、《预案》编制目的
为规范天桥区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地震灾害应对能力,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完善地震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区实际,特颁布此《预案》。
五、《预案》主要内容
(一)总则。主要对本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级进行规定。
(二)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对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区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指挥部下设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进行规定。
(三)地震事件分级分类。主要对地震灾害分级情况、不同类型地震事件进行明确。
(四)应急响应。主要对响应分级、应急准备、先期处置和应急结束条件等内容进行明确。
(五)保障措施。主要对预案保障、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资金与物资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等内容进行明确。
(六)附则。主要对预案的编制、修订、解释和实施相关要求进行明确。
六、组织保障
(一)预案保障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产业园)应组织修订本部门、本辖区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生命线工程设施的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应急宣传任务的单位以及金融、保密、档案、大型文化体育设施等特殊部位或者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地震应急预案,报区应急管理局备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结合预案定期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二)队伍保障
建立地震应急与救援社会动员机制,调动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全社会共同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能力。加强地震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健全快速调动机制,推动救援人员配置、装备配备、日常训练、后勤保障标准化建设,提升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依托企事业单位、共青团、红十字会、行业协会、民兵组织推动社会救援队伍专业化发展,强化与社会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救援协同机制,切实提高救援队伍组织水平和处置能力。
各生命线工程设施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组建地震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抢修准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单位组建地震应急医疗抢救队伍,配置野外医疗抢救设备,建立应急救援用药用血、医疗器械储备与调用制度。
(三)指挥平台保障
区政府提升全区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健全完善地震监测、预测、预警体系,强化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测、预警,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汇总、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灾害损失快速评估、地震趋势科学研判。
(四)资金与物资保障
区政府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将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保障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正常开展。区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各街道(产业园)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措施和方案,加强应急物资生产、收储、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建设,储备抗震救灾物资、救援装备等,加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
(五)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建立必要的应急避难场所,充分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符合相关标准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天桥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刘洋
咨询电话: 0531-816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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