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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桥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11370105MB279780XD/2024-6612553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2024-09-21

《关于天桥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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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关于天桥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的汇报”议题的解读如下:

一、议题背景

2024年2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新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我区根据新的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重新修编《济南市天桥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区政府正式印发。

二、政策依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质量高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产业生态化与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环办生态〔2024〕4号)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天桥区工作实际,推进天桥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三、议题目的

根据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目前的弱项指标主要是:森林覆盖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生物多样性调查、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通过对当前的弱项指标的分析,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下一步开展针对性工作,确保创建成功。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对森林覆盖率指标的解释,我区虽然森林覆盖率下降,但实际林地面积保持稳定。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指标受人为活动、气候条件等因素影响,数据波动较大,并非存在实际问题。上述两项指标经初步沟通,待验收环节拟由市级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二)2024年6月编制了《天桥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调查项目实施方案》,8月份通过了省厅专家评审,且已录入山东省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待省级专项资金(50万元)下达后,立即进行项目实施,预计2025年10月份完成。

(三)开展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调查结果形成可行性方案,提升群众满意度,该工作预计2025年4月底完成。

(四)强化国、省控站点周边施工工地及红色道路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和道路保洁“6扫6洒”;强化工业企业监管,对涉VOCs、燃煤锅炉企业等开展排查整治;强化移动源监管,积极协商重点区域内在建工地使用新能源渣土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多措并举,确保年度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不进入全省后30名,争取更好成绩。

五、需要会议研究决策的事项

督促存在弱项指标的部门开展好针对性工作,确保2025年的创建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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