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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专家解读:济南市天桥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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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2-09-22

专家解读:济南市天桥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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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尘,男,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资本市场法律事业部部长、律师。

济南市律师协会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二期学员、第三期青训导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擅长企业管理、股权融资、债券发行、公司上市、挂牌、并购、重组、股份制改造、基金管理人备案、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等法律事务,有丰富的企业法务实战经验。


山东圣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克尘对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天桥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国有资产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事业运行发展的物质基础。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2021年2月1日,李克强总理签发国务院738号令,颁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根据《条例》规定及省、市贯彻落实要求,天桥区财政局出台了《济南市天桥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办法》共八章五十六条,包括总则、管理机构与管理职责、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基础管理、资产报告、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办法》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方面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标准新增资产,新增资产需遵循先调剂,后购置、建设、租用等方式予以解决,购置、建设、租用资产要编制相关支出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在资产使用、处置方面,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等收入要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

三、《办法》的出台有什么意义?

《办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规范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联 系 人:刘风宝

咨询电话:0531-8160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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