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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策问答:“十四五”时期,天桥区将如何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11370105MB279780XD/2023-6403150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4-18

政策问答:“十四五”时期,天桥区将如何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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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天桥区将从组织实施、资金投入、科技支撑、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做好《规划》的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区、街道两级空气质量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要求,推动建立规划实施分工协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任务要求、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指导、协调及监督,并定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信息公开,保证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促进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多样化,多渠道、多方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立体化监测分析网络,深化污染机理研究,推进环境空气质量精细化改善措施研究、典型行业污染排放特征及减排潜力研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持续开展污染物来源解析。充分利用最新科技手段,为精准治霾提供科学依据。配合上级部门深化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应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融合应用,提升平台监控预警、综合分析能力。

四是推动全民行动。依托一报(党报)、一台(电视台)、一网(政府官方网站)等平台,加强正面宣传解读和舆论监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环保监督,做好举报案件查处、奖金发放情况的汇总和公开。根据市统一部署,持续开展“泉城环保世纪行”、“啄木鸟行动”等活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全力构建“全民动员、社会参与、从我做起、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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