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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3浏览次数:字号:[ ]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为便于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值班、生产经营、交通运输、旅游等有关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1〕132号),现将2012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

  二、春节:1月22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1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办镇、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天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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