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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105575584158U/2025-011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5-21
文章标题: 天桥区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5-21
文章内容: 天桥区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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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关于开展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1 15:52 信息来源: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信息来源:天桥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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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办事处、新材料产业园,各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信局近期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的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要求

(一)我区有效期内(或今年已申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只需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申报窗口于5月14日开放,并提供申请政策解读培训视频和系统操作手册,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因审核需要,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26日。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相关申报业务。审核中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四)申请企业需符合《实施细则》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将按《实施细则》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企业的申请和复核。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不作要求;新申请的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仍需满足“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指标要求。

(五)为减轻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自行论证)、填写发明专利数量即可。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进行数据共享,专利数据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为准。

(六)企业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引入数据提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分析工具,加强申请数据的分析比对和逻辑判断,严格防范材料包装和数据造假。如发现企业存在数据或材料造假,将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至少三年内再次申请。

(八)对于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对于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申请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九)对于申报企业是否“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各中小企业可出具36个月的普通版“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材料报送要求

企业报送材料:推荐汇总表(附件3)、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扫描PDF版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5份,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PDF版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5份,申请企业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PDF版一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含36个月经营主体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普通版和信用中国报告,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以上材料审核无问题后,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用u盘拷)于5月30日前报送至区工信局615室。

三、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平台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非山东省培育库),建议申报企业提前登录培育平台确认登录账号、密码。本年度企业申请书中新增“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成本”等财务指标及其他填报事项,请各申报企业重点关注,据实填写。

(二)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后,原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四、联系方式

区工信局:宋振江  闫旭   0531-81601076

国家级技术支持(账号问题):010-12381

国家级技术支持(申报平台问题):010-87901037

省级技术支持和咨询:0531-88825756

      附件1.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2.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docx

      附件3.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4.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5.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pdf

      附件6.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佐证材料(仅供参考).doc

      附件7.关于做好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5).pdf


天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21日      

审核:一审:余建;二审:陈曦;三审:王希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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