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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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事前公示内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投诉举报等)
一、执法主体
1.执法主体名称:济南市天桥区财政局
2.执法机构设置:政府采购监督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金融监管科。
3.办公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路96号
4.联系方式:0531-85872578
二、执法职责、权限
负责全区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拟订和监督执行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监督有关经济鉴证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从业质量;指导监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协调财税、审计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金融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要求,落实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责,对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金融活动实施监管。
三、执法依据
四、执法程序
1.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2.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3.行政裁决:申请-受理-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答复-审理--调解-裁决。
五、救济渠道
1、行政复议: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2号
电话:0531-85998436
2、行政诉讼:
(1)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地址: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电话:0531-85964913
(2)济南市历下人民法院,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147号,电话:0531-81691000;
(3)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地址:济阳区新元大街9号,电话:0531-81171234;
(4)济南市商河县人民法院,地址:商河县温泉路1111号,电话:0531-84861336;
六、投诉举报
在执法工作遇到问题请拨打0531-12345、0531-85872578进行投诉或举报。
- 一审: 周昕蓓
- 二审: 张强
- 三审: 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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